吉林省:独生子女待遇,发放标准,谁能领?

随着老龄化逐步加深,2023年迎来了退休高峰期,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各地在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仍保障了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退休人员除了领取养老金外,独生子女父母待遇一定要了解,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吉林省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发放标准!

一、吉林省老年人口情况

根据吉林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60岁及以上人口为555.12万人,占23.0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5.72万人,占15.61%。

而这里有一部分是独生子女父母,为了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生活,缓解养老难等问题,根据2022年吉林省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具有吉林省户籍的夫妻,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而2016年之后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就算只生育一个子女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二、吉林省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标准

目前全国各省市关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类:

1.按照固定金额一次性发放

2.退休时增发一定比例养老金

3.每月(年)按照固定金额发放,终身领取

4.没有相关奖励政策

吉林省独生子女父母具体标准如下:

一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取得独生子女光荣证至独生子女满18周岁,每月可领取10元,四平地区每人每月可领取4元,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是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父母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一次性领取,长春市、吉林市、白山市、四平市可一次性领取2000元,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承担,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

三是独生子女父母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家庭,四平地区独生子女伤残每月可领取43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每月可领取560元。

如何领取:退休后的老人领取独生子女费,需要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提交申请,需要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提交材料,填写申请表,经过审核公示后就会发放到账。

吉林省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有按月领取的奖励费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一次性奖励金,退休后一次性奖励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承担,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

独生子女父母在当时响应号召生育一孩,应该给予适当奖励,而这部分人群现已老年,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可以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适当提高待遇标准也是情理之中。

由于各地市经济发展存在差异,除了省政策之外,各地也会根据当地情况设定待遇标准,而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具体发放情况,改要咨询所在单位或者所在社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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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标签:吉林省   独生子女   待遇   标准   伤残   户籍   光荣   父母   单位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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