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和城管落水里,你先救哪个?这是一个笑话

今天跟大家说个笑话,轻松一下,也希望大家不要当真,权当一个乐子就行了。最近两天网上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有人问,如果专家和城管同时掉到水里,先救哪一个?我听到这个问题顿时笑了,你这简直太小看我的智商了!当然先救专家了,毕竟专家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都是国家花了很多很多的钱培养出来的,所以应该先救专家。但是我们知道救一个专家并没有那么容易,所以我需要先调查核实一下情况,我的先问问他当前有什么需求,是真需要救还是不需要救,是需要我光着膀子下去救?还是带上救援设备,如果现场没有救援设备,是不是不够科学?其实不仅仅是不够科学的问题,其实最关键还是有没有资格去救人的问题。

哦,说到这里我差点忘了,我还没有游泳教练证,即使我水性很好,但我也不能随便下去救人,因为这不符合规定,这属于无证救人,肯定不太合规,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没有证件坚决不能从事相关救人业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先去考一个游泳教练证,证明我会游泳,然后我个人认为救人资格证也必须考,毕竟证件不符,游泳教练证只能教别人游泳,但是没有提到救人在不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如果救人的事项不在此证的范围之内,也是不能救的,否则就会违规,甚至会被罚款,估计最少十万起步。

毕竟在水里救人是一个非常专业的事情,因此我们还必须做好科学的推断,必须首先要查明距离救人的地方有多远,水的流速是多少,以我的体力,多久能到。况且即使我能够成功游到他们的落水地点,能不能成功救回来还是一个未知数,这些东西都需要验证,可以先找一个安全的池塘来搞个试点。如果证明能够成功,才能下去救人,如果证明不成功,我们就要想其他办法。在救人的过程中,这位被救的人会不会打我一巴掌,会不会咬我一口?如果我受到伤害的情况下怎么办?我首先得跟被救的专家签定一个合同,如果他咬我一口,我放弃救人的话,会不会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不能免除这个责任,我肯定是不会下去救人的。

我绝不能因为做一个好事,而让自己背负上罪名,不仅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家人和社会。因为大家知道,一旦一个人有了刑事记录,不仅会影响到自己,更会影响到自己的家人,因为在找工作或者面临其他事情的时候,会有一个政审,如果政审不过关的话,将会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巨大的影响,所以综合以上的情况,我觉得我还是慎重考虑一下。因此,我们不如先救城管再说,毕竟救一个城管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也没有那么多的顾虑。

说到先救城管,我又想起了一个事情。我怎么到达事故现场也是一个问题,如果开车的话,现场肯定是不允许停车的,会造成交通拥堵,我敢肯定事发现场肯定没有停车位,如果违停不仅仅会被扣分罚款,还有可能被拖走。车辆被拖走之后罚款扣分其实是小事一件,关键我怕而会耽误救人的大事。这样看来,我只能骑电动车。但是我有一个问题,我家里只有一个普通的头盔,好像达不到3C认证的标准,走到半路肯定会被交警查扣的,加上我的专业知识有限,我的电动车是不是超标?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所以我得先去买一个合格的头盔,然后再找一个称,称一称我的电动车是不是超重了,确定我的头盔是合格的产品,符合最新规定才行。

除此之外,我的电动车虽然有牌照,但也可能因为超速而被定为机动车。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是超标电动车,那就属于机动车,而超标电动车其实也是需要驾照的,没有驾照我被拦下怎么办?所以我现在还不能去救那个城管,我需要先交上一笔钱,先去考一个摩托车的驾照才行。等驾证考好了,我又纳闷了,既然我的电动车属于超标,是机动车,我的驾驶证也考了,但是交警就是不准我走机动车道,非让我走非机动车道。真是奇怪,明明是机动车,却不让我走机动车道,更不让我上高速,因为走高速我才能快速到达事发地点,毕竟救 人要紧啊。但是没有办法,虽然是机动车,他们也不让我上主速,只能走普通的道路,还必须走非机动车道。

等到好不容易起到事发地点,我又犹豫了,我并不是害怕下水救人,关键是因为这个城管掉的地方不对,这个地方是国家饮用水源区。如果我贸然的跳下去救人,会不会污染水源?要不我还是站到岸边用一根杆子看能不能救到吧。但是岸边并没有合适的杆子,只有我的电动车随身携带的一根鱼杆。正当我准备把鱼杆打开伸出去的时候,这时候渔政来了,二话不说就没收了我的鱼杆,并现场折断了,我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本想着渔政开着船可以去救人,结果渔政说,对不起,救人不在我的职责范围之内,您可以拨打消防救援电话119,最后实在不得已,我只的拨打了消防救援电话。消防战士迅速出动赶到地方。

但是令人非常惋惜的是,由于耽误了太长的时间,这位专家和城管严重溺水,已经失去呼吸和生命体征了。家属到达事发地方时,非常的气愤,并对此段河流的河长提起了起诉,要求赔偿200万元。毕竟河长没有尽到警示和提醒的责任,且河流旁边无任何防护措施。但是起诉归起诉,救人更要紧,于是找了一个私人的122救护车送到了县中心医院,这个医院直接把两个送进了ICU重症监护室进行了抢救,在抢救了两天之后,对家属提出本地医疗水平有限,需要转院抢救,然后双把两人转院到第二医院继续抢救,结果又抢救了两天之后,医院宣告抢救无效,溺水的专家和城管已经抢救无效离世。

在悲痛之下,家属只有安排后事,想要安排车辆把两人送到殡仪馆火化,却被告知人已经满了,没有位置了。实在没有办法,家属只有悄悄的给相关民政部门打电话投诉,结果在民政部门的强力介入下,居然又有位置了。只不过剩余的位置很贵,据说普通服务已经没有了,只有总统级别的服务,仅仅举行一个送别仪式场地费就需要1000元,司仪致啅词5000元,鸣13响礼炮13000元,一个总统套装骨灰盒3万元,在松柏堂烧纸钱500元一次。家属气坏了,直接一拍灵车说:我们不办了,回家土葬去。恰巧在这一拍之下,灵车上的两人虎躯一震,吐出了几升河水,竟然醒了,于是两家人欢天喜地的回家了。

(经上内容纯属玩笑,没有对谁不敬,只是为了反映当今社会上一些现象,如有不妥,请联系我删除,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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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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