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69m²房屋公摊37m²,业主:楼道宽得能开车!
姬女士购买了西安市东仪路荣安芙蓉印月小区的一套商业公寓。她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房子的预(实)测建筑面积共69.75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32.71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37.04平方米。记者注意到,公摊率超过了50%。“我问当时的售楼员,他说这个公摊面积在购房合同里写得很清楚。”姬女士说,她去年才拿到合同,之前自己也没有留意,更没有想到花了50多万元,却买了一大半的公摊。“这楼道里都能开车,可我也不想买这么宽的楼道呀?”姬女士说。恰巧遇到两位房产中介人员,跟随进入两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看起来套内面积大约20多平方米。“这个楼确实公摊率很大,听说是53%。”中介说。
西安雁塔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确实有人来咨询过该楼盘公摊面积的问题,相关负责同事已解释说明,目前公摊面积的占比没有明文规定。央视新闻去年8月曾报道,在业内人士看来,取消“公摊面积”不可能一蹴而就,甚至会影响到购房者的权利。《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从购房人的角度来说,“公摊面积”太小,可能意味着狭窄的电梯间、一梯多户、公共活动区域减少等配套设施问题,进而影响居住的质量与舒适度。此外,取消公摊面积后,还会给业主入住后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带来许多现实问题。因此,完全取消公摊,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困难和问题。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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