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尽天良!一男子地窖囚禁2名少女,变态折磨590天险被折磨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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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这句话用来描述一些人真的是不假。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罪恶。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没想到有的人被囚禁于地窖之中长达590天,这骇人听闻的数字居然是真实发生在湖北的一起案例。让我们走进今天的案件,见识“恶魔”背后的故事。

《——【·案情回顾·】——》

离奇的求救纸条

在2010年的一天,杜师傅做了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他做梦也没想到,因为自己一个小小举动居然可以拯救两条年轻的生命。

“救命!”

一张求救纸条离奇的出现在电视机的后盖之中,纸条上吗写着一个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地址。

作为同行的张师傅看见这张纸条的时候,只把这个当作小孩子的恶作剧,没有对此过多理会。

但是心思细腻的杜师傅却不这么想,如果真的是小孩子的恶作剧就算了,万一这真的是求救信号。因为自己的漠视而真的让别人丢了性命,那自己会一直为此愧疚。

但是杜师傅没有贸然报警,而是先拨打了纸条上面的电话。通过简短的对话得知,对方的真的有一个很久无法联系的上的女儿,但是他也把杜师傅当成了诈骗电话。

杜师傅想到会不会是那个联系不上的女儿塞的纸条,想到这里,杜师傅下定决心要拯救他她们。

重见天日的救赎

接到报警电话的时候,警察立刻就赶往了那处住宅。但是经过一番搜索之后,并没有发现有可以藏匿女孩的地方,直到他们看见一处隐秘的地窖,那些被隐藏的罪恶才重见天日。

地窖中的女孩发现头顶上出现了一丝光亮,并不敢出声,而是确定真的有人来救她们的时候才敢大声呼救。

这个黑漆漆的地窖,就是囚禁两名少女的地狱。

昏暗的地窖里面没有一丝光亮,用手电筒照射之处,都是排泄物混杂着垃圾,唯一可用的只有卫生纸和速食面。

少女都蜷缩在角落,被限制了自由,根本无法进行大范围的移动。当看见警察的时候,这名少女突然说:“先救小丽!她快不行了”。

这时的小茜还能保持较为清醒的理智,但是另外一个女孩却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的背部和四肢都有大面积的淤青和伤口,这时候正发着高烧,而嘴里还一直念叨说:“别打我……”

被囚禁一年多的少女终于被解救,那个“恶魔”自然也要受到制裁。经过调查得出,这所房子的持有者是曾某。

曾某是已婚人士。上有老下有小,但是他已经和妻子离婚,和自己母亲的关系也闹得很僵。而问起邻居对他的评价也只有简单的两个字:“人渣”。

他老婆之所以和他离婚,只因为他非常风流好色,让妻子无法忍耐并提出了离婚,而他的母亲也因为他被气的喝下两次农药,想要自杀。

但是这些恶行和这次的案件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曾某的罪恶已经无法细数,当警方想要对曾某实施抓捕的时候,发现几天前就已经抓到了曾某,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在几天前,曾某又在路边强奸女学生,在女学生报警之后被警察抓捕,现在还在羁押中。

当曾某得知女孩被救了之后,便没有再隐瞒事实,结合两位女孩的描述,事件开始清晰起来。

地窖深处的罪恶

再2008年一个晚上,小丽正在走夜路,这时曾某拿刀出现,威胁小丽并把她带到自己家的地窖实施了强奸。但是在强奸之后,曾某并没有打算放过小丽,转而把小丽囚禁在地窖之中。

曾某就想要把把小丽关起来,当作自己的奴隶,可以让他随时发泄欲望。

为了逃跑,小丽尝试用螺丝刀来打开铁链,但是没有成功,被曾某发现之后遭来了一顿毒打。

不仅仅在小丽试图逃跑的时候被打,在曾某平时不顺心的时候,也会遭来曾某毒打。

小丽为了让自己稍微好过一点,便假意顺从曾某。好不容易,小丽获得了上地面的机会。

一靠近窗户的地方,小丽便大声呼救,希望有好心人库救她一命。但是此时正值黑夜,无人可以听见她的求救。反而被曾某知道,等待小丽的又是一顿毒打。

自那之后,小丽再也没有机会可以上地面,而曾某对她的伤害也开始加深。曾某没有停止对小丽的凌辱,他还想在精神上彻底摧毁她,让她真的成为自己的奴隶。

在曾某无穷无尽的折磨之下,小丽感觉自己真的坚持不住了,精神也接近癫狂。如果不是那一天,她可能早就选择自我了断了。

在小丽被囚禁两百多天的时候,曾某有强掳过来一个女孩,小茜。他轮流凌辱两个女孩,还把她们俩用铁链拴在一起。

而小茜的出现,也给了小丽生的希望。和小茜的口中得知,她被囚禁的时间几乎快一年了。地窖里面的黑暗早已模糊了小丽的时间概念。

而小茜又带来一个关键的消息,这个罪犯的真面目居然是她们的邻居。在日夜相伴的过程中,这俩可怜的少女之间产生了深厚的友谊,一起想办法来对抗这个恶魔。

少女齐心自救

自从有了小茜的陪伴,小丽的精神渐渐恢复正常。而曾某为了防止二人自杀,还搬来了一台电视剧和一些光碟。

但是这目的可不是让她们解闷,光碟全是少儿不宜的东西,还让她们照着影片中学。

在曾某看来,这俩人早就成为自己的奴隶了,对自己已经言听计从。但是表面顺从的少女并没有打算屈服,一直在计划着如何才能逃跑。

那日,曾某熟练的打开电视机,播放色情片,准备开始凌辱女孩。这时候,曾某才会解开束缚,只有在这个时候是可以活动的。

于是两人突然奋起,准备将曾某支付逃出生天。但是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即使是两日游合理也无法将曾某制服。他粗暴的将小丽强奸之后,愤然离去。

这一次的失败,浇灭了俩人逃出去的信心。

曾某经过这次事件之后,居然开始想着给这俩人买些她们喜欢看的影片,以免她们天天都想着往外跑。

在完事之后,他留下了纸笔,让她们把喜欢看的影片写上去,这一举动,又给了她们生的希望。

小茜抓住了这此机会,在下次见面的时候,女孩果真给了一些名单,而这时的曾某自以为完全驯化了这俩人,开始不由得得意起来。

但是小茜早就偷偷把求救纸条塞进了电视机的后盖之中,并将电视机毁坏,让曾某拿出去修理。

在将求救信号传出去之后,她们开始每天都期待着会有人来救她们。但是现实却让她们一次又一次发失望。自此曾某被警方抓走,便没有人再给她们送吃的。

直到六天之后,才有人发现了她们,所幸,小丽的伤势并不致命,在经过抢救之后脱离了生命危险。

此时一处出,对于社会影响巨大,而在法庭上的之曾某还在继续狡辩,说自己并没有让两位少女怀孕,且没有重伤或是死亡,

但是这种恶行在怎么会被轻易放过,这种恶魔根本不可能让他重回于人世间,最后法院经过审理,数罪并罚,曾莫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以案说法·】——》

曾某的犯罪事实被揭露的那一天,无一不痛骂曾某,这种恶行也是难以想象的恐怖。带给两位少女的伤害更是不可估量的。

在本案中,曾某所犯恶果累累,那曾某究竟犯了什么罪?让我们以专业的法律视角为您解析。

曾某是否构成强奸罪?

答案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曾某不仅强奸这俩个被他囚禁的少女,在之前还在路边强奸少女,好在少女报案之后,将曾某被抓捕归案。警方调查的时候,曾某已经被羁押。

强奸罪在我国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胁迫、伤害火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犯罪。在本案中,曾某用刀威胁小丽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和之后强掳少女小茜实施强奸。还有在路边强奸少女的行为,都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曾某在强奸小丽之后,还将小丽囚禁起来,一直遭受他的凌辱,并且,曾某挟持了两个少女一起凌辱,是罪恶至极,应当从重处罚。

曾某是否犯非法囚禁罪?

答案也是肯定的,曾某把小丽囚禁于地窖590天之久,囚禁小茜的时间也有一年多,对两名少女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严重重创。

非法囚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是其他强制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曾某将俩人囚禁在地窖之中,非法剥夺了她们的自由,已经构成了非法囚禁罪。

曾某囚禁俩人的时间较长,且对这俩个少女进行非法虐待,强奸并殴打她们,同时对她们的精神进行摧残。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在刑法的判决中,要进行加重判决。

曾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本案中,曾某将少女囚禁在地窖的时候,当小丽想要逃跑被曾某发现的时候,却遭受到了曾某的毒打。而且在平时的时候,稍有不顺曾某的心就会遭来毒打。

当获得救助的那一刻,小丽已经奄奄一息,后背和四肢上都出现大面积淤青,送到医院抢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这些恶行都是曾某所为。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而曾某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他想用暴力,让少女成为他的奴隶,正真臣服于他。

但是他的愿望落空了,他的恶行被发现,面对他的是正义的审判。

曾某是否构成绑架罪?

在本案中,曾某先后用刀挟持两名少女到地窖中,与其发生性行为。这一举动是否构成绑架罪?

答案是肯定的,绑架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以此勒索钱财或者满足其他非法要求。

所以曾某在挟持少女并将其带到地窖发生性行为,已经构成了绑架罪。得到了法院的严肃处理。

最终数罪并罚,曾某被判以死刑立即执行,这是对恶魔的惩戒,也是对世人的警告。不要为了一己私欲,就选择伤害他人,法律是允许的,社会上也是被强烈谴责的。

所以我们做人做事都要遵纪守法,万不可被一己私欲蒙蔽头脑,做出违法乱纪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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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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