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龄化逐步加深,2023年迎来了退休高峰期,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各地在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仍保障了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退休老人除了领取养老金外,独生子女父母待遇一定要了解,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发放标准!
根据福建省公布的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3.79万人,占15.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61.00万人,占11.10%。
而这里有一部分是独生子女父母,而为了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生活,缓解养老难等问题。根据福建省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具有福建省户籍的夫妻,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而2016年之后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就算只生育一个子女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目前全国各个省市关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按照固定金额一次性发放
2.退休时增发一定比例养老金
3.每月(年)按照固定金额发放,终身领取
4.没有相关奖励政策
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按照固定金额一次性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一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领取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并享受相关的优待与奖励;
二是奖励扶助金:农村双女户可以领取不低于3000元的奖励费;
三是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按照本省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
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按照固定金额一次性发放,最高可以领取到3000元,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发放,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农业户籍与非农业户籍都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户还可以享受在就医、入学等方面的优待。
独生子女父母在当时响应号召生育一孩,应该给予适当奖励,而这部分人群现已老年,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可以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适当提高待遇标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由于各地市经济发展存在差异,除了省政策之外,各地也会根据当地情况设定待遇标准,而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具体发放情况,还要咨询所在单位或者所在社区、街道。
页面更新: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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