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屋内找烟,床底摸到一只“冰手”,掀开床板被吓坏!



无人居住的房子里竟然传来奇怪的臭味,床底下的秘密即将被揭开。



神秘的男尸,尸体究竟是谁?凶手又为什么要把他残忍杀害并藏在床底呢?法院又该如何处置?这个发生在上海的床底有人的故事即将被拉开帷幕。



【案例摘要】



一.惊现男尸



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的一个三室一厅的大房子里,李强和孙赫正在房子内吞云吐雾,他们身旁的金毛却一直对着房子内的北屋方向一直狂吠。



李强说:“你个憨狗,房间里又没吃的你一直叫个什么劲呢?”孙赫说:“自从我们住进这个房子一个月以来这个金毛一直对着这个门叫,不会这个房间真的有什么问题吧?”





李强说:“能有啥事,赶紧给狗喂饭吧,答应人家呢还。”说到这时,李强的手机响了起来,“诶江哥,正在给金毛喂饭呢,你看看。”说着便把摄像头转向了金毛和正在给它喂饭的孙赫。“诶这房子怎么看着迷迷糊糊的,都是烟的样子,你们不会把我房子烧了吧?”对面那头的江哥问道。



“我们哪敢啊,就是小抽了一会儿烟,可能是金毛没洗澡,最近房子臭臭的。”“臭了?你们开门了?”江哥忽然语气变得慌张起来。“没啊一直没开呢,就是有些臭味,抽烟盖一下。”江哥得知没开门便安心了,随便搪塞了几句便挂了电话。



“喂完了,我烟呢?”洗好手的孙赫出来找烟,李强偷偷把烟藏了起来,一脸贼兮兮的模样,“我可不知道哦~”,“你不会给我藏起来了吧,难道藏到那个北屋去了?”说着便往北屋走去,孙赫一边嘴里还在咒骂着。



孙赫一打开房间门,一股恶臭扑面而来,连连反着恶心,“李强你小子快过来看看!”李强一听到慢慢悠悠走到屋子里,一靠近便捂住了自己的口鼻“我天,啥玩意这么臭呢!”





两人走进屋子里仔细看,这是一间朝阴的屋子,阴冷潮湿,房间里没有什么家具,只有一张大床,两人随意翻看着,孙赫弯下腰打算看看床底下是不是有烟,可没想到不看不知道。这一看却把两人吓了一大跳。



香烟倒是没有,只看到一只浮肿的手,两人吓得惊呼起来。掀开床单,是一个平躺着的男子,表情狰狞,眼球外突,脸色发青。吓得魂飞魄散的两人赶紧报了警。


二.迷雾渐散



警方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了勘察,但是北屋并不是事故发生的第一现场,根据法医判断,死者是被晾衣绳缠绕脖颈后窒息而亡。根据尸体腐烂程度可以推测出死亡时间在一个月以前。



警方找的李强和孙赫得知他们在这间屋子里住了一个多月,竟都没有发现,不禁产生了怀疑。但是由于死者身上并没有携带身份证,因此死者的身份还是未知的。





死者究竟是谁呢?李强和孙赫是不知情还是贼喊捉贼呢?警方展开了严密的调查。据悉,李强和孙赫一直是租房子住的,当时和一起租房的江哥认识,一来二去也就成了朋友。



后来江哥搬出去了,依旧是他们两人同住,最近才得知江哥买了房子,但是因为工作原因要外出一段时间,需要有人照顾家里的狗,于是叫两人过来,也省了一笔房租费。



但是入住以来,狗狗每天一直朝着北屋叫 但是两人也不懂这个养狗的秘诀,以为臭味是狗狗身上发出来的,就没当回事,不曾想居然是尸体的味道。





警方立即对所谓的房子主人江哥进行联系,但是此时却发现完全联系不上,而房子的主人也并不是江哥,而是江哥的女儿。并且是受人赠予才得到的。那么这其中又有着什么复杂的关系呢?



三.真凶现身



根据对江哥身份的社会调查了解到,此人已经失业大半年了但是生活却一直很富足,这个房子一开始是属于一个老人的,老人要将这套房子留给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可是谁想到一场意外带走了女儿的生命,老人因此伤心不已。



偶然间,老人遇到了江哥的女儿,竟然与自己的女儿长大非常相似,自己疼爱不已,便认她做了干女儿。



而这套三室一厅的大房子,也就自然留给了干女儿。女婿听说这个消息之后甚是不满,这明明是老人留给女儿和自己的,怎么到头来却给了一个外人。女婿不愿忍气吞声便找到江哥,如果江哥愿意给出50万,房子就让给她们。





但是这个江哥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听到这个主意并不是很满意,情急之下就把女婿给勒死了,事后因为太过害怕来不及处理,就把尸体塞到了床底下自己逃跑了 ,之后还让李强孙赫入住并且随时帮他监视房子的情况。警方结合了以上的情况立即对江哥进行了抓捕。


【以案释法】



本次案子涉及到了刑事法律,属于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者,将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江哥明显符合上述规定,因为其与女婿的私下纠纷,自己未能控制情绪,做出了暴力残忍杀害对方的行为,显然是不能被接受的。这也违背了对于生命尊重的基本道德规范,触及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李强和孙赫发现尸体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他们的行为是完全符合法律规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对于知道有刑事案件发生时但是却没有及时报告的,可以根据其情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李强和孙赫及时汇报的行为也为他们避免了因隐瞒罪名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而在此案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江哥在杀了人之后并没有选择报警自首,而是一味地逃避,但是这样的逃避是无用的,终归逃不过法律对其的制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中规定,犯罪后选择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样体现我国对于犯罪自首的鼓励态度,所以江哥如果在犯罪之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自首,也许可以得到宽大处理。





在本案中主要涉及到的是故意杀人罪和隐藏销毁证据罪。根据《刑法》规定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最轻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将判以死刑。



在江哥杀人后,为了掩盖其犯罪事实,将尸体藏在床底下,且让李强和孙赫住到房子里进行监视,这样的行为就是法定的藏匿销毁证据罪。根据刑法310条规定,为使自己摆脱罪名免受刑事责任追究,而故意藏匿,销毁证据的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虽然李强和孙赫在发现尸体过后立刻选择报警,但是其在房子中长时间居住都没有发现尸体的存在,这样反映出两人注意力不集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失。





对此,法律上明确规定着任何人发现刑事案件的相关线索,或者疑似刑事案件的线索,都应当立即报警,为警方提供线索,以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进一步调查。如果发现尸体或者疑似尸体并隐瞒不报者,就可能构成刑法第304条规定所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对于江哥的杀人行为应当进行严惩,就算是现在他要向警方自首,但已经为时尚晚,不能抵消自己的犯罪后果。



同时通过此事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无论发生何种争议,都应该根据法律程序合理妥善处理,不能采用暴力或者非法的手段达到目的。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珍贵的,也应该对任何生命保持尊重,方能构建美好社会。





以上就是整个案件的过程及罪名背后的法律分析啦,无论遇到何种争议我们都应该根据合理的法律程序处理,如果有对案件内容有更多自己的思考与问题,那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关注我,学习更多生活中的法律知识~#头条创作挑战赛##律师来帮忙#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6

标签:杀人罪   床板   刑事案件   有期徒刑   臭味   女婿   刑法   死者   上海   屋内   尸体   警方   老人   女儿   房子   男子   生命   发现   法律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