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大舜”号沉船始末:为了利益在狂风中出航,导致280人遇难

1999年11月24日,山东烟大汽车渡轮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舜”号滚装船由烟台的地方港出发前往大连。原本因为巨大的风浪,烟台海监局发出了禁航令,但为了既得利益,公司和船长都选择让“大舜”号冒着危险出航。最终在恶劣的天气中,船上的汽车剧烈擦撞,油箱泄漏引起火灾,导致船舶失控,于23点38分沉没。船上旅客船员共302人,只有22人生还,其余280人全部遇难或失踪。今天我们来走进上世纪末我国最大的船难事件。

1999年11月24日,按照西方的节日来说,这一天是平安夜。而这一天对于山东烟台来说可不算平静。在寒潮的作用下烟台迎来了自1991年以来最恶劣的天气。烟台气象台已经发布了寒潮警报,烟台沿海海面、渤海海峡逐渐增强到7~8级,阵风到达9级。

因为这样的极端天气,烟台海监局就发出了禁航令,禁止在港船只出海,已经出海的船只也应该迅速回港。这个规定是为了船只和乘客的安全着想,但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遵守这样的规定。

烟台海监局的注意力都放在国营港和北岛港,对于地方小港口的监控力度没有那么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大舜”号便有机会避开了海监部门的监控擅自出港,向大连的方向航行。

大舜号历史影像

“大舜”号隶属于烟台大汽车渡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大公司”)的滚装船,这艘船是1983年由日本内海造船株式会社建造的,1999年初才刚刚由烟大公司从日本株式会社购买了这艘船。

“大舜”号总吨位9843吨,总长126.23米,宽20米,高11.55米,相当于四层楼房的高度。船舱分四层,底部两层装载汽车,上面两层载客。

这艘船主要负责烟台到大连这条航线,载重量高达2888吨的船可以运载77辆8吨以上的货车,22辆轿车,550名乘客,设置有164个豪华床位。在当时,这一艘船如果按照规定乘载,每一次往返可以获得8万的利润

这艘船是烟大公司花了大价钱买来的,自然是想要尽快的回本。当天这艘船已经满载61辆汽车和304人,所以在公司和船长眼中,“大舜”号是必须要出航的。

大舜号数据

下午一点半左右,轮船出航。船长还是有自信的,拥有几十年航海经验的他,认为以自己的经验来说,这次航行虽说略微危险,但还是把控得住的。

但大自然并不可能听从他的需求。“大舜”号离港进入大海后,海面上的风暴愈加汹涌,看似体积巨大,牢不可破的9000吨巨轮,如同一片叶子丢入海洋。

也因为如此大的风浪,导致在船上所隐藏的危险彻底被点燃

烟大公司为了能够多赚钱,每次安排货车上船都没有按照安全管理规定来走。为了能多停放车辆,很多车都停靠在道路的夹缝中,原本5排的车辆空间硬生生地停了6排。

而且按照滚装船开航前的要求,车辆必须使用三点加固法,在固定的位置上加以紧固,如果遇到恶劣天气,还需要加上链条。但很显然,烟大公司基本上一直无视此规则,“大舜”号上的车辆并没有加以固定,这也是“大舜”号最后事发埋下了种子。

河面滚装船上的货车,海面航行时需要锁链加固的

“大舜”号航行一个多小时后,风浪越来越大,海面上掀起了高达10米的巨浪。船身的晃动越来越严重,这都让船长原本的自信彻底消失,换来的是重重不安。

下午3点左右,船长面对现在的天气状况,联系了烟台,决定掉头返航。其实现在的状况已经骑虎难下,继续往前走随时有倾覆的危险,而返航掉头,在如此大的风浪中,也很难抗住大浪的冲击。

就在“大舜”号掉头的时候,意外还是发生了

因为船体巨大,在掉头的时候横向面对大风时遭到强大的风压,船体瞬间大角度倾斜。原本就没有进行加固车辆在这股强大的惯性下,剩余的铁链也全部断裂。车辆也因此互相碰撞,货物互相挤压摩擦。

猛烈的碰撞导致车辆的油箱破裂,汽油随即倾泻满地。与此同时,原本就激烈碰撞挤压的车辆和货物生出火花,立即点燃了汽油,整个货仓瞬间被火舌吞灭

刺耳的火警警报在“大舜”号中响彻每个角落,旅客们听到警报声都面面相觑不知所措。船员安抚了乘客们的情绪,并安排他们都穿上救生衣。

而此时的起火点已经扩散地越来越大,四只水枪正在全力地灭火。但由于消防水栓的压力不足,水枪喷射的水柱够不到起火点,无法有效的控制火势。滚滚浓烟已经充满了整个货仓,船员们甚至已经无法呼吸,更不用说冲进去救火了。

火势已经无法压制,大火正在蔓延至下层货仓内的每一个角落。随之而来的就是身处火海中的汽车,在高温的炙烤下接连发生爆炸,火势在爆炸中更加迅猛了。

面对大火,船长内心急迫,一边向烟台方向发送海难求救信号,一边全力行驶船只,向海岸边前进。

烟台港监收到求救信号后,立即派出“齐鲁”、“兴鲁”两艘救援船前往救援,海军也派出了686舰等五艘舰艇前往救援。而此时的“大舜”号,因为大火无法得到控制,船只已经逐渐脱离了控制,只能随着海浪前行。

首先前来救援的是附近的一艘大型货轮。可海上的风浪实在是太大,货轮无法靠近,如果贸然靠近,一个大浪拍过来,两艘船很有可能会相撞到一起,到时候造成的伤亡只会更大。于是这艘货轮只能在一公里以外的位置停留,找机会救援。

随后赶来的救援船和军舰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无法靠近。无奈之下只能先派出直升飞机前往救援,但风力实在是太大,在尝试之后,直升机也无法安全地起飞,贸然起飞也只能造成更大的危险,救援陷入僵局。

“大舜”号还在尽力支撑。此时的气温,海水温度已经低至0度,一旦人掉入水中,会让人瞬间失温,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能下达弃船的指令。只要船不沉,还有可能撑到风浪小一些的时候,那大家就都有救了。

时间来到23点30分,火势已经蔓延到了第三层乘客舱,这说明1、2层货仓已经全部被大火吞噬了,所有的希望都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破灭。

当大火烧到了轮船主机,再加上漏水、设备失灵等状况,轮船彻底失去了所有的动力。而风浪依然没有减小的趋势,在海浪的作用下,船只严重左倾,船长不得不下达了弃船的命令。

在向附近船只最后发送了紧急呼叫“请快来救救我们”之后,一个大浪拍了过来,“大舜”号就在距离烟台海岸1.5海里的海上瞬间倾覆,红色的船底翻露在海面上。

距离最近的686舰见此情况也顾不上危险,立即靠近“大舜”号进行救援。现在不是担心撞船的时候,能救起来一个是一个。

然而天气实在是太过恶劣,落水者很快就会因为失温导致休克而溺水救援小艇也因为海浪太大,一个不小心就会翻船,导致落水人员很可能被海浪卷走

救援人员一直在努力的搜救,而乘客们也在拼命自救,争取更大的活下去的机会。

根据一位生还者的回忆,他原本是去青岛参加会议的,但由于天气原因无法乘坐飞机回大连,只能乘坐这艘还出海的船回家,谁知道遇到了这样的状况。

在危险发生后,他马上打电话联系了自己的妻子,妻子马上向大连相关部门报警,然后在电话中给予他鼓励。在此之后,两人每20分钟通一次电话,以确保安全。也是在这一次次电话中,他的心中也充满了求生的欲望。

在船倾覆后,他因为靠近窗边,窗户也被大浪直接拍碎,他被海水卷入了海中。好在他穿着救生衣,能飘在海面上。但风浪极大,他只能坚持抓着漂浮物,让自己时刻在水面上呼吸,呼救。

另一位生还者董小姐就悲惨的多,因为她亲眼目睹了数名乘客被大浪卷走,死在自己的眼前。

灾难发生后,船上的男乘客用身边的工具将窗户的钢化玻璃打碎,然后先将董小姐在内的老弱妇孺送出去。

但董小姐刚出了船舱,就被海浪拍到了海水中,幸亏一艘救生筏就在他附近,向她这边划了过来。但她实在是太冷太疲惫了,实在是爬不上去。

这时她身后一位大哥游到她身边,将她推上了救生筏。可就在她转身想要将那位大哥拉上船的时候,一个大浪将那位将那位救了他命的大哥卷的走,消失在海面上。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一个刚刚救了自己恩人,就这么没了。

救生筏上的宋大叔在救助董小姐后,将缆绳都绑在董小姐身上,一边鼓励她不要放弃生命,自己会好好保护她,一边开玩笑的说:自己50多岁了,死了也不可惜,她才20多,得多绑几条缆绳才能安全些。然后他向686舰的方向划去,请求救助。

这些话还在耳边,但一个猝不及防的大浪袭来,这位宋大叔不幸的被海浪卷走。而她也幸亏身上绑着缆绳,她也时刻记得那位大叔的话,一直紧紧的抓着缆绳,即便被卷入海中,还是靠着救生筏的浮力,飘到了岸边获救。

最后,在如此严重的天灾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救援,共抢救生还22人,但其余280人遇难或失踪。该船的船长在灾情发生后便发誓与“大舜”号共存亡,在最后他也履行了他的诺言,一直在船舱里指挥,一直到“大舜”号倾覆,他也没有离开驾驶舱。

根据事后的调查,百年难遇的恶劣海况是主要原因,但烟大公司和船长的决策失误是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根据调查,烟大公司对于滚装船的安全管理几乎等同于无视。按照要求,滚装船上的车辆必须要在车舱甲板上固定位置进行紧固,而且遇到恶劣气候,还应该加上链条。

但“大舜”号上的车辆不但没有按照固定位置停放紧固,甚至连应该加上的链条都没有。而且,从1999年1月1日至11月24日,烟大公司因为风浪造成所载的车辆碰撞,货物损失而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事故,高达63起。可见其对于安全行驶规定的无视,对于乘客人命的漠视。

“大舜”号海难事故也是因为烟大公司为了赚钱,而钻了空子出海,导致的灾难。这是他们对于这场海难无可回避的重要责任。

在恶劣气象和海况下,船长决策和指挥失误,船舶操纵和操作不当也是主要责任。

在收到烟台气象台发布的寒潮警报后,船长对恶劣气候缺乏准确的认知就贸然的起航,这是其一其二是离港后遇到大风大浪无法抵御,又贸然掉头导致船舶大角度横摇,最终导致船舱火灾;其三,在灾难发生无法控制的时候,没有及时请求救援,组织自救,乘客大多困在船舱中,最后导致乘客很难逃离,救援困难,。

这些都表明“大舜”号船长曲恒明对此次事故有直接责任,鉴于他已经在事故中身亡,不再追究责任。

烟大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高峰分管生产、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于传龙,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最终以重大劳动事故安全罪,判处高峰有期徒刑6年,于传龙有期徒刑5年;

烟大公司海监室安全监督员范世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被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最终以重大劳动事故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山东省烟台海监局监督科副科长都基军,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最终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其余相关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事件距离今天已经过去了24年,这段历史已经被时间修补成一道伤疤,不断地提醒我们要引以为戒。

我国当时的搜救、救助体制还是相对落后的,而且对于搜救设施和经费都相对不足。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在这方面也逐步的进行着完善,但相较于发达国家的搜救能力和设施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面对大自然的灾难,我们无法控制,只能希望在管理层面能够更严谨,不要再让这些不守规则的做法断送无辜的生命。

过去的伤痛已经发生,那么就记住这些痛楚,让未来不再拥有这样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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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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