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罚、不扣、能用!电动车有好消息,事关两轮、三轮、四轮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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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通勤、代步这方面,电动车早已成为不二之选。保有量增加的同时,规范出行、制定要求也是无可厚非的。在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总听到车主呼吁,要采取更多人性化管理。那什么样的举措才能称得上是便民、人性化呢?来看看这几地的做法。

非标电动自行车延期淘汰

近日辽宁营口发布通知,已经办理通行标识(黄牌照)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有效期可以延长至2025年12月底。原本今年不少城市非标电动自行车都面临淘汰,但是多地都采取了人性化管理,宣布延期或暂不禁止上路。尽可能让车辆自然淘汰,降低车主经济损失。

启动电动三、四轮车登记上牌

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多地逐渐开始启动电动三、四轮车登记备案工作。前不久河南周口宣布,中心城区对符合条件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登记上牌。办理上牌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还没有为车辆登记上牌的车主,抓紧时间去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在上牌前所有电动三、四轮车必须拆除加装的车篷,以及私自改变外形结构的装置,否则将不具备上牌资格。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三、四轮车,可以进入中心城区行驶,上路不用担心罚款、扣车。

推出电动车“首违免罚”举措

考虑到一些年纪较大的车主,无法及时获取电动车出行相关规定,有时候出现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首次交警会采用劝导及下达告知书的处理方式,再次违反规定的话,将依法进行处罚了。让广大车主明白,处罚不是目的,最终只是为了规范出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出行秩序。

而这些人性化管理举措的实施,也让群众感受到了温度。不罚、不扣、能用,让出行更便捷,切实从消费者需求出发,制定便民管理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多地之所以放宽管理,是为了让电动二、三、四轮车出行更简单,但车主不能因此松懈,随意违反规定,否则该罚还是要罚的。

比如私自改变车身结构、加装晴雨伞、加装后备箱等,这些都是不允许的,这些问题也早就强调过不止一回了。在享受这些便民化管理举措带来利好的同时,车主也要规范自身驾乘行为,文明出行、规范停放。

对于上述这3项管理,你们觉得是否够人性化了呢?欢迎一起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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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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