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项补贴可以领取啦
“关于发放2023年上半年
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
奖励资金的通知”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3〕97号)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21〕220号)文件精神,经“福建省东西部劳务协作平台”系统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企业(包含市内跨区企业)在(附件1)中。现就做好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奖励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1、2023年上半年吸纳省外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下同),以连续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之一即可)或连续三个以上工资发放银行(对公账户)转账记录作为申领依据。2、同一名省外脱贫人口在莆田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只能由一家企业(单位)享受吸纳跨省就业补助,以最先确认通过的为准(系统将自动去重),2023年上半年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吸纳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吸纳跨省就业补助。
3、连续三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对公账户)转账记录(未在名单内的企业提供)
办理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止,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则视同为放弃申请。因任务重,时间紧,请符合“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的企业抓紧时间与我局联系办理。
仙游县清源东路6号仙游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11办公室(联系电话:6736505)附件1:2023年上半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在闽就业且参保3个月及以上名单
页面更新:2024-03-27
标签:仙游县 莆田市 财政局 省外 复印件 劳务 账户 上半年 贫困人口 人口 资金 单位 银行 通知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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