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项补贴可以领取啦


关于发放2023年上半年

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

奖励资金通知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3〕97号)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21〕220号)文件精神,经“福建省东西部劳务协作平台”系统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企业(包含市内跨区企业)在(附件1)中。现就做好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奖励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2023年上半年吸纳省外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下同),以连续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之一即可)或连续三个以上工资发放银行(对公账户)转账记录作为申领依据。
2、同一名省外脱贫人口在莆田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只能由一家企业(单位)享受吸纳跨省就业补助,以最先确认通过的为准(系统将自动去重),2023年上半年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吸纳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吸纳跨省就业补助。


二、申请材料


1、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连续三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对公账户)转账记录(未在名单内的企业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截止时间


办理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止,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则视同为放弃申请。
因任务重,时间紧,请符合“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的企业抓紧时间与我局联系办理。


四、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仙游县清源东路6号仙游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11办公室(联系电话:6736505)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在闽就业且参保3个月及以上名单






来源: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编辑:薛燕辉 美编:李婷婷
审核: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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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标签:仙游县   莆田市   财政局   省外   复印件   劳务   账户   上半年   贫困人口   人口   资金   单位   银行   通知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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