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贪虎郑兴华,出卖色相“谋取权利”,贪污成性,最终难逃法网

2014年1月6日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于当时担任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长的郑兴华来说,这却是他一生中永难忘怀的日子。

那天早晨,她照例穿着西装早早出门去上班。没想到踏进办公室的那一刻,出现了两名调查人员。对此,郑兴华内心非常清楚,于是很配合地配合带走并接受组织的调查与审问。尽管表面平静如常,然而她内心却像波涛汹涌的海浪翻腾不止。

一个多月前,因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副省长郭有明被组织逮捕。当郑兴华得知这个消息时,她也意识到自己迟早也会面临同样的处境,只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

她没有做任何心理准备,只好勇敢地接受这一切。

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积极加强反腐斗争。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老虎”和“苍蝇”都陆续被查处。国家对反腐斗争的决心坚定不移,这一点郑兴华也看在眼里。然而,她仍然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为了贪污受贿而已,只要以后小心谨慎一点就可以了。

2014年6月,政坛上曾发生过一起事件,涉及郭有明因贪污受贿而受调查,消息迅速传播。

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每天都感到恐惧和担忧,害怕检察机关随时会来调查。

郑兴华曾任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和党组成员,但任职期间却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她滥用职权,谋取私利,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人物背景

1959年,一个普通的武汉农场员工家庭迎来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婴。尽管这个家庭已经有好几个孩子了,父母对于新成员的到来并没有太多的欣喜,因为再添一个孩子只是意味着多一个人要养育。

但是,她乖巧可爱的仪态让母亲的母性本能被激发。于是,她的母亲给她取名为兴华,希望她长大后能够成为有用的人。

在此之前,她的家里所有的女孩都是被起名为“花”、“草”等,而她则成为了家里唯一的一个拥有如此美好名字的女孩儿。

郑兴华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在高考复课的第一年就通过了考试,成功被武汉化工学院录取。

随着高考的重新开放,郑兴华终于有了实现过去求学梦的机会。高考后,她成功地进入了武汉化工学院学习。即使在相对轻松的大学环境中,郑兴华也没有放松对学业的关注。由于她优异的成绩,毕业后被分配到了一家化工厂工作,担任技术员的职务。

郑兴华是一个乐于吃苦耐劳的人,在学业上表现出色,到了工作岗位上更是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由于在基层工作时不断努力,郑兴华很快获得了提拔的机会。经过一系列晋升,她终于成为了车间副主任,从而开始了自己成为一名干部的道路。

她于1982年毕业后加入了枝江化肥厂,担任技术员。

当时,很多大学毕业的女孩都梦想有一份正式工作,因此郑兴华非常努力工作,从技术员一步步晋升到化肥厂技术处处长,最终获得正县级干部的待遇。


1999年,郑兴华完成了中石化第十五期中青班学习后,从湖北化肥厂计划处处长的职位被调往宜昌。自此以后的15年里,她一直致力于在宜昌的工作。

担任宜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她结识了时任水利厅长郭有明,开始了他们长达13年的“勾心斗角”。

过度行使权力,为郭有明违规占用土地提供便利。最终,郑兴华被查处并受到法律制裁。

在担任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郑兴华收受多名企业负责人的贿赂,总计金额达2000多万元,其中最大一笔达到1000万元。这些企业负责人为了在土地招标中获得优惠,通过现金、房产、汽车等方式行贿郑兴华。

郑兴华与时任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郭有明是通过一次偶然的工作机会结识的。

当时,郭有明即将调任宜昌市出任市委书记,他急需一位可靠的得力助手来协助他的工作。在考察了多方人选后,郭有明看中了郑兴华出色的工作能力,并立即向其发出了邀请,询问他是否愿意跟随自己一起前往宜昌工作。

郑兴华曾在一家化肥厂工作了将近20年,对从事政府部门工作一直心存渴望,但却不清楚如何实现。

因此,当这个意外机会出现时,他倍感惊喜和期待,立即就答应了郭有明的建议。同时,郑兴华也意识到了郭有明的意图。

1999年,在郭有明的操纵下,郑兴华被任命为宜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然后在2000年,郭有明调任宜昌市市委副书记。

在两年之后,郭有明提升郑兴华担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这一提拔背后的原因并非郑兴华的能力,在于方便两人之间勾结和互相包庇,确保郭有明的信任之下郑兴华始终跟随他的身边。

自那时起,郑兴华便开始与郭有明勾结一起,过着贪污腐败的生活。

1998年,郑兴华在人生中遇到了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就是当时担任省水利厅厅长的郭某。郭某无意中了解到郑兴华作为一名女性的杰出表现,因此对她非常欣赏。尽管郭厅长比郑兴华年龄大三岁,但职务差别却十分明显。因此,她对郭某心怀崇敬之情。

二人相处下来便熟络了起来,随后郭厅长接任宜昌市委书记不久,他心知肚明要想在当地有所作为,必定需要一些得力人才为自己效力。在此背景下,郑兴华成为了郭厅长心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人选。

自1999年起,郑兴华先后担任过多个职务,包括宜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最终升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位。

在这段时间里,郑兴华多次协助领导郭某从事违纪和违法行为。

在郭有明的幕后操作下,郑兴华被直接提拔为国土资源局局长。这一职位可谓是非常优厚的,而郭有明之所以推荐郑兴华担任这个职位,也有着自己的考虑。这两个人可以说是互相勾连,郑兴华能够得到的好处越多,郭有明自己分到的肯定也不少。

当郑兴华刚刚就任时,就有大量商人前来拍马屁,频繁地送红包和礼物,他沉浸在被众人追捧的感觉中,毫不吝啬地收下这些红包和礼物,并将它们不间断地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曾经有这么一件事情,当地一家宜昌的公司看中了一块地,恰巧政府正在招商。该公司老板沙某见状后便找到了郑兴华,希望她能够给予协助。然而,郑兴华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会帮忙,只是告诉沙某需要按照正常程序来走。

沙某对此表示毫无问题,公司绝对符合要求。他随即从自己的包中拿出一个信封,递给了郑兴华。两人心照不宣地微笑着对视了一下,然后郑兴华把信封放进了自己的包里。

最终,沙氏成功夺取了那块地,从此两人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根据数据显示,沙某共给予郑兴华2万美元、20万港元和价值519601元人民币的金条。

每当有竞标项目,就有众多老板带着钱财来拜访郑兴华。谁能最终得到这项目,取决于出价谁更诱人。郑兴华曾将许多国土资源处理得毫无价值。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他们所犯下的罪行终将公之于众。随着郭有明率先被批捕,郑兴华的违法行为也被揭露,并在2015年被免去了职务。

郭有明受贿案于2015年12月9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从2001年至2013年,郭有明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书记,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位的权力,侵吞了上百万的财物,共计折合2379万元人民币。因此,他被判处了15年的有期徒刑,并被罚款200万元人民币。

审判

经过审查后,郭有明向相关部门坦白供述,指出涉嫌犯罪的宜昌市两名副市长之一是他的合作伙伴郑兴华。接着,郑兴华因违纪被解除党籍和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展开调查。

经过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郑兴华在2005年至2013年期间,任职于不同职位,包括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在此期间,他滥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当地收受了总计达185万元人民币的贿赂,其中包括土地收储、征地拆迁、矿产开发等方面的贿赂。

被判定有罪,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并须缴纳罚款400,000元。此外,违法获得的财产也将被没收。

结语

在官场上,尽管她有着卓越的才干和勤奋的工作态度可以一步步攀升至更高的职位,但她却选择了捷径。她一心追求权势,然而终点却是一个再也无法恢复的失败结局。

她的经历告诫我们,只有真正的忠诚和正直才是带来真正成功的关键。在政治角力和权力的纷争中,只有使自我失落,最后只有走向悲惨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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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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