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台的电动车“新国标”,分析交通管理的一些乱象

自2023年7月1日起,我国各地将实施电动车新规定,这就是被称为“新国标”的电动车管理规定,针对电动车生产和骑车人(车主)制订出了明细详实的条款,规定要求必须要佩戴头盔才能上路,且车主一定要有车牌和驾照,必须要保证充电器品质合格等。以下三条要特别注意:

第一条 车主必须要佩戴头盔,最好是经过国家3C认证的符合“新国标”的头盔,目前虽然还没有强制要求,不过为了避免“钓鱼执法”和“找茬执法”,车主最好佩戴“新国标”头盔。

第二条 车主要有车牌和驾照,根据规定,7月1日后还未上牌、无驾照的车主,在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时将面临重罚。所以还未办理的必须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车牌和驾照手续,不然遭到重罚就不划算了。

第三条 充电器的质量要合格,根据规定,7月1日后电动车使用的充电器质量必须要合格,出台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充电器引发的各种隐患,要知道现在很多电动车因充电器的质量问题而出现过热、短路、过充等问题,进而引发火灾、爆炸或自燃等危险情况,给车主和乘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对于电动车“新国标”刚出台那会儿,人民网也态度鲜明,反对“一刀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方便群众的原则,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治理久久为功!

有很多人甚至批判搞“一刀切”就是“懒政思维”在作怪,是典型的“不作为”!我则认为不是这样的,不想管才是“懒政思维”和“不作为”,新规出来后,交警部门得“多作为”了,一天到晚有抓不完的车、罚不完的款,加不完的班,与人民打成一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电动车“新国标”的顺利推行实施完全是“管控思维”和“乱作为”思想作怪!

大家看一下电动车“新国标”起草单位,究竟其中哪些单位和个人是骑电动车的呢?所以现在的乱象就是:不骑电动车人的来制订电动车使用标准,不开货车的人制订大货车安全行驶规范,不种田的人制订高标准农田改造标准等等。


至于“新国标”实施的理由,大家应该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规范管理和罚款的目的都是为了你好,为了你的人身安全考虑。

首先法律的精神是什么?法律是为了规范行为,保障大多数人的自由,所以法律提倡“法无禁止皆可为”,公民享有的自由包括幸福的权利,也有不幸福的自由,就是说你以我的幸福之名的建议,我可以不接受,因为我有不幸福的自由。一个文明的社会,除了基本的《宪法》外,其余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越少人享有的自由就越多。

具体来说车,电摩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比小汽车、货车要小得多,对人身安全造成的威胁来说,可以忽略不计。反观小汽车和大货车对行人或骑车人造成的安全隐患要大得多,以你的安全之名来罚你的款,真是个很好的理由。电动车、摩托车如果违反行车交规,如闯红灯、乱变道影响后车的视线等处罚是合理的,因为影响到了他人的安全,但不戴头盔、带人等处罚是不合理的,因为完全没有影响到他人安全。

最在乎安全的肯定是本人,只有自己才是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任何以你的安全名义对你进行处罚的规章制度都涉嫌公权力的滥用。照此推理,行人过马路要戴头盔、穿铠甲,不然不安全也应该罚款。

再说一说交通和路权,人人都是纳税人,平等享有路权,一个开小汽车和骑电动车谁占用的交通资源更多呢?在城市短距离交通中,政府更应该鼓励多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骑电动车、自行车,这样更能节约公共资源和缓解交通压力。

中国是人口大国,随着科技的发展,交通工具的升级换代,以前的自行车大国变成了现在的电动车大国,就是这样一个便宜、便捷的交通工具都如此管理实在是水平低下的表现。

所以综合以上,我非常同意人民网当初说的,对于电动车不能“一刀切”,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人的生活变得更好,而不是制造矛盾和阶层对立,希望任何一项规定出来前多听人民群众的声音,因为你们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

2023年5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市民顶着烈日骑电动车出行。当日,郑州迎来今年首个高温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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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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