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自媒体别有用心的报道


但凡和警察执法沾边的新闻总能引起网友关注和热议!然而,有些报道仔细推敲,就会让人发现一些端倪。就像下面的自媒体新闻,报道了警察执处罚电动车的事情,马上引来数千条评论。


这种交警执法的报道,轻轻松松就能获得数千评价的关注热度,说明了什么?

1、电动车市场保有量巨大,使用人群庞大,这类新闻报道容易引起此类人群关注。

2、警察属于相对强势的一方,执法对象是相对弱势一方,此类新闻容易引起大众关注。



然而大家仔细推敲琢磨,会发现这个报道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新闻标题带有模糊性,容易误导网民,给人一种只要是驾驶电动车必须要持有驾驶证的印象。

其次、该报道的视频点击进入后,会发现只呈现出窄幅的画面,看不到女子所驾驶车辆的全貌,而且也未能呈现交警执法的全过程,仅有交警告知女子将面临处罚的不到半分钟画面,这个画面显然是经过人为剪辑加工过的。


其实稍微懂法的人都知道,两轮电动车包括:两轮电动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

这两种车型在空车质量设计时速、电机功率、外廓尺寸等技术参数上,是有明显不同的。购买的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上会有标注和参数。

驾驶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一般设计车速起码在50千米,超出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一倍以上。没有学习交通法规,经过培训考试,就上路行驶,不管对自己还是他人都存在安全风险。因此,对于机动车,驾驶技能和法规掌握要求会更高一些,按照规定必须持考取驾驶证。相反,电动自行车则是不需要持有驾驶证的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往往会进行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经过鉴定,有些电动车其实就是摩托车,驾驶员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些电动摩托车驾驶员,不懂法以为自己购买的是非机动车,不需要驾照。出了事故需要民事赔偿的时候,眼睛就瞪大了,悔之晚矣!


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报道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然而,有些自媒体报道社会事件,往往不管不顾,根本不进行调查核实。要么是为了流量,故意半遮半掩,误导网民读者;要么就是别有用心,掐头去尾,随意剪辑,故意带节奏,耸人眼球,挑动警民情绪对立。

新闻标题,语意含混地用了“电动车”的字眼做标题,一般网民不假思索,也没有时间分辨是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这样做,成功地吸引和误导了网民,带动节奏,让不了解真相的网民对警方产生对立情绪。

这种自媒体人要么就是傻,要么就是坏,而我们更应该警惕后者。网络是个舆论场,需要大众擦亮眼睛。毛主席说过,“我们去不占领舆论阵地,敌人就会占领。”一些国家发生颜色革命,就是从人为操纵最初的普通社会热点事件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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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3

标签:驾驶证   别有用心   大众   时速   剪辑   新闻报道   驾驶员   电动车   对立   交警   网民   电动自行车   画面   警察   发现   媒体   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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