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杨小杨电子商务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珠文综罚字﹝2023﹞040号),涉及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杨小杨电子商务商行。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杨小杨电子商务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403MA565Y0U7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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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珠文综罚字﹝2023﹞0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

未取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并销售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学生校服和金湾区中小学校服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3、没收华中师范大学附属珠海中学校服男生长袖26件、女生长袖36件、男生短袖22件、女生短袖20件,金湾区校服小学短袖5件、小学短裤133件;4、罚款4747.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47475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3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16

处罚机关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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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标签:斗门   珠海市   行政处罚   决定书   著作权法   珠海   文号   校服   商行   代码   行政   电子商务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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