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相继离世,2020年,60多岁老夫妻坚决离婚,背后原来另有隐情

案情讲述

一对近70岁的老夫妻,在经历了49年的风风雨雨后,却在2020年选择了离婚。他们的儿女都已经不在人世,他们的晚年生活本应该相互扶持,却因为一些难以调和的矛盾而走到了分道扬镳的地步。这对老夫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他们的离婚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隐情呢?

这对老夫妻就是湖南省的张源国和吴玉芬。他们是在上世纪50年代末通过包办婚姻结合的,两人并没有多少感情基础,只是凑合着过日子。

张源国家境贫寒,一直很节俭,对钱看得很重。吴玉芬性格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常常惹得张源国不满。两人时常因为钱和家务的事情争吵不休。

他们育有一子两女。不幸的是,大女儿出生时就患有先天性癫痫症,小儿子出生时又患上了脑瘫。两个孩子都需要长期治疗和照顾,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张源国为了挣钱养家,日夜奔波于外。吴玉芬则忙于照顾孩子和公婆,也没有闲暇。

1996年,大女儿在马路上突然发作癫痫,并遭遇车祸身亡。这个消息让张源国和吴玉芬悲痛欲绝。他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小儿子身上。可惜,小儿子的病情也没有好转,2010年也撒手人寰了。

失去了两个孩子,张源国和吴玉芬都陷入了深深的悲哀中。但是他们却没有互相安慰和理解,反而互相指责和埋怨。张源国认为是吴玉芬没有好好照顾孩子,导致他们的死亡。吴玉芬则认为是张源国没有给孩子足够的关爱和医疗费用。

两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恶化。张源国控制着家里的财政大权,不愿意给吴玉芬钱花。吴玉芬则偷偷拿走了张源国的房产证和退休金,还停掉了他的医保。张源国为了报复,将吴玉芬赶到了楼下的杂物间居住,并拿出了一份分居协议。

吴玉芬在杂物间里过了四个月的苦日子,受尽了寒冷和潮湿的折磨。她终于忍无可忍,决定向法院起诉张源国,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要求张源国将杂物间转给吴玉芬,并支付20万元的财产分割款。

但张源国则认为房子是自己一砖一瓦挣来的,是他的个人财产,不应该给吴玉芬。吴玉芬无奈之下,只能在朋友的帮助下租了附近的一个小屋。但是她的退休金很微薄,无法支付房租和生活费。她多次上门向张源国索要分割款和杂物间,都被打骂出来。

就这样,两个老人在互相仇恨和折磨中度过了他们的晚年生活。

以案释法

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了一对老夫妻因为儿女相继离世而导致的离婚纠纷。他们的离婚背后,其实是他们长期没有感情基础、没有沟通理解、没有共同目标、没有相互尊重的结果。他们的离婚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些法律问题,比如:

老年夫妻是否有权利离婚?

老年夫妻离婚后如何保障生活?

首先,老年夫妻是否有权利离婚?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凭夫妻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这里没有对夫妻双方的年龄做出限制,只要双方自愿。

最后,老年夫妻离婚后如何保障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在经济上没有负担能力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请求给付生活费。请求给付生活费的一方再婚或者有其他收入来源以后,不再享有请求给付生活费的权利。”

这里也没有对夫妻双方的年龄做出限制,只要一方在经济上没有负担能力,就有权向对方请求给付生活费。

因此,在本案中,如果吴玉芬在离婚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她有权向张源国请求给付生活费。张源国不能以自己身体不好、没有收入为由,拒绝给吴玉芬生活费。

吴玉芬也不能无故索要过高的生活费,要求与张源国保持同样的生活水平。两人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合理的生活费标准。

总之,老年夫妻离婚是一件悲哀的事情,它不仅影响了两个人的晚年生活质量,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我们希望老年夫妻能够珍惜彼此,在困难和挫折面前相互支持,共同度过人生的最后阶段。如果真的无法继续走下去,也应当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并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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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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