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金涨了

退休人员有一项待遇涨了——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涨到120元,从2023年6月执行。

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范围: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每人每月发给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具体包括: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参加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镇居民且户籍在陕西省,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符合发放范围的退休人员从2023年6月开始享受120元标准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请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注意查看您账户金额的变化。


撰稿:赵建华(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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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标签:补助金   独生子女   凤县   陕西省   养老保险   户籍   账户   城镇   事业单位   光荣   金额   子女   待遇   父母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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