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益保护 守护美好生活丨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

6月15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加强公益保护 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为凉都生态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市检察机关突出能动履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为核心、以办案为重心的办案理念,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认真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案件办理,充分运用立案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尤其注重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教育片反馈线索办理,针对反馈线索共办理生态环境方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9 件。

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514 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379 件,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达 98.41%。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33 件,已公告 122 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62件 (含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40 件)。

工作中,市检察机关紧扣专项部署,坚持“抓系统”,从个案入手“解剖麻雀”,深入发现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以点带面、深挖彻查,扩大检察监督战果,先后开展“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等特色专项监督工作,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的成效。

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是确保办案实效的重要一环。市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加,采取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检测等科技手段直观呈现整改情况,针对争议较大问题开展公开听证,借助社会监督力量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力度。对“回头看”中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深挖根源,促进建章立制,力促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对不回复、不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反弹回潮等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起诉讼 6 件。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更高水平的监督办案,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生态环境保护满意检察答卷。

答记者问——

为推动凉都生态建设持续贡献检察力量,6月15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加强公益保护 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就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监督范围涵盖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实践的全类型、全过程。请问六盘水市检察院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做了哪些工作,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六盘水市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检察协作作用,始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坚持惩罚与修复并重、打击与保护并举。一方面加强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破坏生态刑事犯罪的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不断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护生态优势的合力。始终坚持办案主责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样板,坚持机制创建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坚持专项部署推动系统溯源治理。2020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5件,已监督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510件;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0件,已公告136件;提起公益诉讼10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0件)。会签了《北盘江水系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协作机制》《六盘水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水系环境突出问题、水利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将生态检察一体化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的效能提升。部署开展了“矿山生态修复”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市法院、市林业局等部门建成3028亩生态修复警示教育基地。今后,六盘水市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公益代表”职责使命,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检察蓝”守护好“生态绿”。

问:据我们了解到,盘州市检察院围绕“加强公益保护、守护美好生活”办理了许多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请介绍一下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答:近年来,盘州市检察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能动履职,办理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盘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一是依法能动履职,延伸生态环境保护深度。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环境侵害人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果和司法效果有机统一。近五年来,盘州市检察院建立补植复绿基地3个,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4000余亩;督促开展增殖放流投放鱼苗50000余条;二是强化多方协作,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强化执法司法良性互动,积极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有关单位沟通协作,会签了《盘州市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保护协作机制》《盘州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等文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协作制度,定期联系沟通研究解决相关难点问题,有效破解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取证难、移送难、监管难等难题。三是深化专项治理,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以开展“碧水润家园”“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矿产资源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办理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垃圾、非法采矿、乱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贡献检察力量。四是丰富宣传形式,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盘州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等媒体,积极宣传生态检察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做法,不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影响力。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激发群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热情。

问:水城区检察院在水城区花戛乡天门村做了很多传统村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方面的工作,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传统村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列明的“环境”范畴,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人文遗迹。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近年来,水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推动传统村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取得实效。比如,水城区花戛乡天门村是“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全国生态文化村”,是水城区境内至今保存最完好的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去年,针对天门村在古树大树和民族传统建筑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挂牌保护古树大树。针对天门村部分古树大树保护存在的问题,我们向区林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保护古树大树的职责。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水城区在千年古榕树下举行全区古树大树管护挂牌启动仪式。目前,全区古树大树挂牌保护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二是构建多方参与格局,全面保护传统村落。针对天门村布依族吊脚楼建筑群一度存在的因农户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导致原有传统格局和风貌新增不相协调元素,造成民族传统文化遭受一定程度破坏问题,以及部分吊脚楼柱头被蛀虫啃食,存在倒塌等安全隐患问题,我们通过向水城区住建局、花戛乡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对天门村履行监管保护职责。目前,区财政部门已在积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天门村保护和发展,主管部门正委托机构对水城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进行专项规划编制。同时,对部分吊脚楼进行了修缮加固,建设消防设施,有效解决消防安全问题。三是凝聚检民协作合力,共筑生态安全屏障。我们在天门村挂牌成立“检爱古村”工作基地,以“基地”为依托,在天门村采取聘用义务监督员的形式,对天门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古树大树保护进行巡查和日常监督。此外,我们坚持每月实地到天门村进行走访巡查,及时发现、推动解决问题。四是留住历史文化记忆,助推“非遗”保护传承。针对天门村“非遗”保护和管理不到位,“非遗”项目、传承人资金保障不够的问题,我们以保护传统村落为主线,以天门村“非遗”保护和传承为抓手,启动全区“非遗”保护专项调查,督促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履职,全区“非遗”项目资金有效保障。五是秉持绿水青山理念,传递公益保护意识。2022年5月,我们根据办理的天门村系列公益诉讼案件改编,在天门村拍摄了传统村落保护主题微电影《天门》,讲述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少数民族群众帮助配合下,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形成保护合力,将传统村落、特色村寨保护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大局中的故事。该微电影荣获“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展播”“微电影类”一等奖。

乌蒙新报记者 张心玥

编辑:谢孟融

一审:石有叶

二审:巫娜

三审:刘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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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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