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黑龙江发生重大恶性案,学生杀死同学,更多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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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巴彦县发生一起重大的恶性案件。

根据警方的通报中说:巴彦县华山乡平原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董某(男)因琐事持刀,将被害人吴某洋(女)捅伤,吴某洋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董某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可以看到落款是巴彦县公安局,时间是2023年6月14日,案发地点在华山乡平原村,也就是说这件事情是发生在,前几天。

当地的知情者透露更多内情

据知情人士透露,被害人是一名16岁的未成年女学生,而凶手董某也是一名未成年人,两人是同学关系。


网传当天吴某洋乘坐一辆校车返校,刚下车,犯罪嫌疑人董某,便突然冲了过来,而且手中拿着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吴某洋捅伤,由于事发突然很多人都在震惊之中,没有反应过来,等人们反应过来的时候,这名女同学已经被捅伤,人们赶紧拨打110,拨打120。

那名女同学被捅伤之后,倒在地上,面色苍白,血流不止,表情十分痛苦,没过多长时间便昏迷不醒,在120到来之后,进行了紧急抢救,奈何失血过多,已经回天乏力,最终这名女同学因失血过多不幸遇害。

而那名男同学在行凶之后选择了逃跑,只是法网恢恢,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又能跑到哪里去?没过多长时间就被民警抓获,目前已经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近日多起未成年人杀人事件,真的是发人深思!

前一段时间,北京市通州区,同样发生了一起16岁男生恶性伤人事件,那名16岁的男生张某,在上课期间,在教室内对同学张某某(女)进行殴打,并将进行劝阻的两位老师全部打伤,但是事情绝对不会是这么简单,后来经过警方的调查,这位16岁的张某,竟然在,5月14日晚上将其邻居夫妻二人杀死,并在5月15日早上将其母亲殴打至昏迷!

以上种种事件,每一起都发人深思,不知道为何现在的初中生,亦或是高中生,为何如此的暴躁?

对于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国家会不会判死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我国,有几种人不会被判死刑,其中就包括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年轻人。

写到最后

初高中生们本该是人生最好的年华,本应该在学校里面学习知识,享受青春带来的乐趣,但是有的人,小小年纪就走上了歧途,对人,对事,对物手段极其残忍,性格极其偏激!

学校在教育学生的时候,不光要教育学生考好成绩,更应该教育学生有良好的品行,素质教育比什么都重要!

有时候一个孩子的品行和性格的养成大部分源于原生家庭,后天的话源于学校的教育,原生家庭的好坏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的损伤将是不可磨灭的,尤其是原生家庭不和谐,父母整天吵架,亦或是双方离异,这些因素都会造成一个孩子后天性格的偏激,为了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父母离婚时,就应该多加考虑。

其实在古代的时候,古代文学家已经给出了答案,荀子《性恶篇》从这样写道: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也就是说人之初,性本恶,人之所以为“人”,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既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

而我们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面接受教育,接受培养就是规避恶的一面,弘扬善的一面,不管是学校还是家庭,从小就应该给孩子往善的一方面去引导,而不是纵容孩子溺爱孩子,孩子想要什么就给孩子买什么,孩子想得到什么就轻易的满足,这样只会害了孩子!

家长过分的溺爱孩子,无异于害了孩子!

每条生命都是珍贵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次悲惨的案件,两个家庭的溃败,这位女孩的家庭将会遭受怎样的灭顶之灾?现在大部分的人都是独生子女,他们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个公道又有谁来讨?

在这里还是建议,加强青少年的素质教育吧!

#黑龙江头条#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必删,本文原创,禁止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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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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