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6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通讯员陈颖颖)导报记者从南靖县检察院获悉,一对情侣日前到漳州找工作误入一处诈骗窝点,不及时抽身反而同流合污沦为帮手,两人均获刑。
刘某和蔡某是一对二十出头的小情侣,两人从湖南老家到漳州找工作,通过街头的招聘广告来到某小区内一个工作室。经过上岗培训后,二人发现这是一个通过网络交友方式针对不特定男性实施诈骗的窝点。但刘某和蔡某没有及时离开,竟然在诈骗窝点当起了“业务员”。
两人以虚假女性身份在微信上寻找男性被害人,先与对方聊天谈感情,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后,以互赠礼物为由,引诱被害人到诈骗团伙在微信小程序内注册的店铺上购买礼物,但店铺并未发货。
最终,警方查处了这处诈骗窝点。至案发时,被告人刘某共参与诈骗43000多元,蔡某参与诈骗37000多元。
被告人刘某、蔡某伙同他人实施网络诈骗,已构成诈骗罪。因刘某、蔡某系受雇实施诈骗起次要作用,法院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8个月、罚金8000元,对蔡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7个月、罚金7000元。
页面更新: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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