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期,吕后摄政,那么汉朝贵族女性如何参与政治的?

陈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曾提出初唐时期女性参政过程中蕴含的女性意识例如武则天、韦后及安乐公主、太平公主等掌权女性一系列争取和提高妇女地位的改革措施只是孤立现象,没有明显的历史渊源及后来者的承继。

然而纵观汉代历史,零星的个别女性参与政治活动的史料记载中透露出散见的或懵懂或直接的女性意识存在,证明初唐女性意识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历史与社会根源。

传统观念认为女性一直处于被压制的状态,但汉唐时期女主执政的事例屡见不鲜,一般妇女也依靠母家势力、经济贡献在家庭中拥有一定的地位。

父权之下的母权、夫权之下的妻权、各阶层主妇的地位与权威不容忽视,女性意识仍然在不利的思想文化、制度设计等环境之下艰难生长。中国古代女性只有在出嫁之后才被认可为具有成人的社会身份,并被动融于丈夫的家庭之中,由法律赋予女性与其丈夫相同的等级和地位。

女性内部存在的阶级差别是由男性的阶级分野派生而出的,女性所参与的政治活动与男性也关系匪浅,因此分社会等级和经济阶层考察女性有其必要性和意义。

西汉时期贵族女性政治参与

贵族女性的政治参与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夏商周三代时女性及母系亲族己在政治上起关键作用。武王伐纣所作牧誓将兴兵缘由归结于纣王听信妇人之言行暴政,天理难容。

春秋时期,周惠王之后欲废太子(姬)郑,改立亲生子(姬)叔带。秦朝太后拥有较高的地位,这都是女性影响重大社会政治进程的表现,至西汉时演变为以女性为中心的外戚势力的强大影响。

汉初同姓分封制的推行将皇族男性亲属送离都城,造成宫廷权力真空,加之帝国统治者与地位卑贱的女性通婚,为外戚家族担任要职、积累政治权力提供了可能。

1.直接参与政治

区别于父权制下以男性为中心的权威系统,王朝政治的首要目的是权力结构的传递及延续。王朝为使霸权永久化和合理化,不在乎使权力永存的语言和行为机制是否具有阳刚之气,所有的个人利益都置于持久的王朝或家庭利益之下。

由此,在家庭或社会中存在丈夫、儿子、兄弟服从女性的“非父系”现象,本质上仍属于维持王朝权力及家庭声望的手段,但客观上为女性提供了活动舞台。

那么,汉代所谓的“女主”究竟该如何定义呢?顾名思义,“女主”对应“男主”,指临朝执政的女性人物。《史记》中多次出现称吕后“女主”的记载,“太后女主”、“女主……吕后”等,且“高后用事”、“高后女主称制”、等话语进一步承认了吕后“女主”的身份。

女主自然希望臣民与外邦接受自己施政的政治合法性,虽似外部蛮夷不解中原政治文化传统与礼仪的轻佻悖慢之言,但也承认了吕后女主的政治地位。

吕后摄政之前经过一步步铺垫,楚汉之争时其对刘邦的辅助作用至关重要。刘邦死后吕雉在朝政之事上大权独揽,昭示出女性强烈的政治欲望与野心。

哀王元年(前188年),孝惠帝驾崩后吕后临朝执政,天下事务皆由她定夺。吕后的政治统治并没有因性别受到限制,她一直掌权直至自然死亡,并在《史记》中留下了自己的《吕太后本纪》。

吕后摄政开汉代女主及外戚把持朝政的先河,自吕后逝世至汉武帝即位之前官方并没有明显的以道德教育控制妇女的行为。新莽时期,王政君还被尊奉为“圣女”,成为此时重要的政治人物,她的诞生被传为“阴精女主圣明之祥”。

西汉一代,女主直接参与政治,其施政合法性得到官方认可。男耕女织是中国古代农耕社会传统的两性分工模式,春秋时期越王勾践,起到了表率作用。

秦汉易代之际,郦食其向刘邦谏言道君主应当以民为本,而民以食为天,如果长时间“农夫释耒,工女下机”,民心则难以安定不利于夺取天下。

男耕女织被看作王朝安定的关键因素,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汉初皇帝多次亲耕藉田推动粮食生产发展,皇后也时常亲祭先蚕提供宗庙祭祀所需,建立起耕桑的礼制,希望百姓重视农桑,男耕女织的重要作用通过帝后的表率跃然纸上。

皇后亲祀先蚕成为其本职工作之一,强化了民间对女性桑织技能的重视,当女红事有所损时也被归咎为皇后的责任。汉成帝时,许皇后常得皇帝恩宠,后宫其他女子鲜少能被召见。

成帝建始四年(前29年)三月。许皇后先蚕礼上。大臣谷永针对此天象提出个人看法,认为这代表皇后未能符合上天意志,应斋戒反省,不得独占天子之爱。

朝臣将日食、洪水、彗星等自然灾异事件归责于有权势的后妃及其男性亲属,他们似乎站在基于自然天命说的公正立场,是代表上天意志而非个人判断作出的指责。

实际上,朝臣因担心皇帝继承人问题,对天人感应、阴阳尊卑学说进一步阐发,将凶兆天象视为上天对皇后的否定以及对她私占皇恩的警告,汉成帝因此减省了皇后寝宫的开支。

河平元年(前28年),许皇后上书自陈,这是女性争取自身应得权益的意识体现。表明许皇后实际上否认了朝臣对自己的无端攻讦,不认可自然灾异是上天对自己的否定。

许皇后此举引起成帝警惕,他给予答复时进行了反驳,认为先蚕礼时发生的天象即阴侵阳、妻乘夫的象征。许皇后履行“先蚕礼”职责过程中与皇帝及大臣之间的博弈显现出女性直接参政中萌芽的女性意识存在,她们积极争取自身权益,力图摆脱伦理规范的束缚。

2.间接参与政治

汉代贵族阶级女性除直接参与政治外,还存在“作为母亲、妻子、姐妹等角色通过对男性的辅佐、劝诫、教训与出谋划策间接地参与了国家大事”。

父系礼法下,女性仍可以母亲身份伸张意志,影响孩子的政治选择。秦末,东阳令史陈婴因忠厚被推举为反秦首领,欲称王时陈婴母劝诫希望陈婴能归附其他英杰,事成可封侯事败也易逃脱,陈婴于是不敢称王。

楚汉相争时,沛县人王陵于南阳召集数千名党徒,后率军归附汉王刘邦,项羽将王陵母掳走欲招降王陵,其母拔剑自刎明志,最终王陵追随刘邦平定天下。

西汉昭帝时,京兆尹隽不疑因公到地方巡查囚徒罪状,归来后其母辄问,因隽不疑审案能否使囚徒得到平反他母亲的反应大不相同,故其为官严而不残。

宣帝时,严延年在任时未能以仁爱之心教化百姓,反而依靠刑罚树立威信遭到其母训诫。汉代忠义为国的特质不为男性所独有,作为母亲的女性通过影响其子的政治行为超越私人感情的局限,践行天下为公的理念,实际上参与到政治活动中。

上层阶级妇女还利用妻子身份以自身言行改变丈夫的政治决策,参与、影响着国事。汉昭帝驾崩后,昌邑王刘贺应公卿大臣征召即位后荒淫无道,大将军霍光与车骑将军张安世密谋将其废黜更立他帝。

田延年将此事报知杨敞。在此紧急情况下,杨敞夫人“遽从东箱”让杨敞赶快答应,与霍光同心协力,告诫他若犹豫不决则会先遭到诛杀。后杨敞及其夫人“与延年参语许诺”,与朝臣共同废黜昌邑王,拥立宣帝。

这一事例体现出女性的果敢、明达,妻子在丈夫疏忽或未能理解自身职责时,于国家事务上直言不讳。汉成帝时,京兆尹王章在长安太学受教时,因病重与妻泣别遭到其妻呵斥,后王章重振旗鼓。

这些妻子在丈夫无法履行自身职责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对丈夫作出规劝,影响了丈夫的政治活动。但以妻的身份载入史乘,说明女性在社会性别政治层面本质上仍然处于从属和被支配的地位。

在间接参与政治活动中,女性还仰仗与掌权男性的血缘或亲密关系获得政治特权,对政治产生影响。淮南王刘安有女名刘陵,为人聪慧有口才,淮南王对她宠爱有加,女性可以利用自身的政治才能与特殊身份充当政治间谍。

汉宣帝时,霍光夫人霍显以霍光的政治地位及霍皇后的外戚身份双重因素享有特权,比较特殊的还有女性人物凭借太后、皇后等掌权女性亲属身份获得政治优待。

孝惠二年(前193年)十月,齐王刘肥因察觉吕后杀意接受内史勋建议,将城阳郡献给鲁元公主作汤沐邑,并尊奉公主为王太后以讨好吕后,最终得以幸免。

孝惠六年(前189年),樊哙逝世后其子樊伉继承爵位,樊伉母亲吕萎(吕后妹)也获封为临光侯。吕后女儿及妹妹借“高后女主”亲属身份参与影响着政治,这与以母亲、妻子身份影响儿子、丈夫政治选择有所不同。

且还存在男性仰赖与掌权女主亲密关系提升政治地位的行为,高后元年(前187年),吕后临朝称制代行皇帝职权,任命辟阳侯审食其为左丞相,监督宫中事务,审食其深受太后宠幸。

西汉时,女性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政治的过程中表现出优良的政治素质与进取的政治野心,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男性缺席或无能下的政治空白。

东汉时期贵族女性政治参与。

1.皇后辅政

皇后被视为宫闱之中的正位,与皇帝一体性的存在。建武十七年(41年),光武帝以不具备《关雎》赞扬的妇德,反而有吕霍之风为由废黜皇后郭氏。皇帝对皇后的期许是作为“窈窕淑女”兼具体貌之美及德行之善,规范夫妇伦理教化万民。

然而当男性主导的公共领域出现问题或其未能履行统治者应承担的职责时,女性介入其中并纠正错误被认为是正常且值得称道的行为。汉明帝马皇后少时失怙失恃,哥哥也不幸早夭,十岁时即主持诸事安排得井井有条。

永平十五年(72年),因楚王谋反案牵连者甚多,马皇后于明帝闲暇时谏言,明帝深有感悟最终赦免许多被捕的人。

当朝中公卿廷议遇到难以决断的问题时明帝“数以试后”,马皇后分条析缕,将问题处置得合情合理,对明帝处理朝政多有裨益。皇帝一旦赋权于皇后,她们亦有可能表现出优秀的政治才能。明帝驾崩后,汉章帝即位,尊马皇后为太后。太后凤仪天下,亲蚕既是娱乐之举,也饱含政治象征意味。

延光四年(125年),阎皇后跟随安帝巡幸章陵,途中安帝生病驾崩。阎皇后及外戚势力密谋扶持年幼皇帝继位,便于其长期把持朝政。他们佯称安帝病重疾驰回京师假传圣旨,派司徒刘熹到郊庙、社稷祭祀为安帝请命。

女性同样拥有政治欲望与野心,她们努力在可以活动的范围内积极扩展自身政治空间。

当出现某种危及家庭或王朝的危险趋势及男性丧失能力的情况下,女性登场成为支撑力量提供临时性解决方案、政策建议,即使她们通常不应该干涉公共事务以及处理男性未能解决的危急情况。

马皇后从未因亲属私事向明帝提请恩惠,谨慎遵行规训,未有妄自干预朝政之举。在危机或问题得到顺利解决后,女性即退出公共政治领域,恢复自身正常的性别角色。

2.邓后执政中的女性意识

赵凤喈《中国妇女在法律上之地位》中“皇太后摄政”一节曾指出“汉代太后摄政属于己经制度化的政治救援行动之一”。

东汉时期太后摄政愈演愈烈形成制度化,由于皇帝年幼加上先帝托孤遗诏,太后以与幼主具有最亲近血缘关系和最亲密母子感情的身份开始临朝执政,在女主的皇权运作中存在特殊的女性意识汉和帝皇后邓绥志在典籍,六岁诵读《史书》,十二岁通读《诗经》、《论语》。

因“不问居家之事”沉溺经典遭到母亲责怪,邓绥于是“昼修妇业,暮诵经典”,家中事务无论大小,父亲经常拿来与邓绥商议。此处男性家长对女性教育的重视与母亲对女儿的行为约束形成鲜明对比,母亲出于担心女儿出嫁困难的立场对其在室行为作出规劝。

元兴元年(105年),和帝驾崩,诞生仅一百余日的孝殇皇帝刘隆即位,尊邓皇后为皇太后临朝称制。按照汉家旧典,和帝驾崩后宫中无子妃嫔一律应送至陵园居住。赐予其享受诸侯王的部分待遇,此举提高了女性地位,改善了她们的处境。

安帝永初年间,邓太后多次亲临洛阳寺检录冤案。邓绥自入宫即跟随曹大家学习经书,兼学天文、算数,白天处理朝政,夜晚秉烛诵读,又诏令中官近臣在东观学习经传后教授宫中女子。

邓太后母亲新野君去世后,邓太后特赏赐其长公主使用的赤色绶带、东园制造的棺椁、玉衣绣衾等,又“仪比东海恭王”,赐谥号敬君,提升其母的地位。”

永初七年(113年),邓后执政后的一系列活动饱含女性意识,她积极在男性掌控的社会政治结构中拓展自身空间,包括率领内外命妇祭祀太庙,树立自己威望与权力的合法性,力图昭示臣民她不仅是宫闱中的太后,更是一位政治领导者。

她善于利用象征性手段彰显身边女性的政治地位,比如提高先帝无子妃嫔的待遇,赐予其部分诸侯王规格的赏赐;母亲新野君的丧礼仪式参照东海恭王等。

她不仅自身饱览经书,还积极为后宫女子争取原本大多被男性垄断的学习经传等教育权利,试图从束缚女性的意识形态中解放出来,她在公共政治领域的活跃带有浓厚的女性主义意味。

永宁二年(121年),邓太后病重时下诏,视百姓为自己的子民并以安定刘氏天下为己任,其政治欲望表露无疑。自然也有批评邓太后执政擅权的,《后汉书》中《孝安帝纪》与《皇后纪上》都对邓太后执政作出了评价。

《孝安帝纪》认为邓太后执政以致安帝声威不显,女主外戚把持朝政致使国家衰落。《皇后纪上》承认了这一点,批评其以太后之尊,有如此威仪仍然迷恋威权。

可以说东汉时期太后临朝掌握实权积极参加政治活动,但其中蕴含的女性意识尚处于一种懵懂的、不甚直接的阶段,她的角色还局限于“以安刘氏”以及在传统规范内宣扬女德。

顺帝皇后梁納年少时既精于女红也爱好阅读史书,此外,她还将列女像悬挂于住所内借此自我勉励,以先贤典范约束自身言行。梁納入宫后不时向顺帝谏言,希望顺帝多施云雨于其他妃嫔,担任儒学规训的妇德之下安分守己的女性角色。

此时女性对儒家价值取向的认同与自我的规训更进一步,由母亲对女儿的道德教育转而内化为自主性行为。邓后执政中的女性意识终究是零散的,属于个人的积极活动,没有形成制度化的规定,也没有深远的影响,之后随着儒家规训的深入,女性的政治主动性一步步遭到削弱。

小结

综上所述,两汉贵族女性参与政治活动的方式呈现出较大的差异。贵族阶级女性掌握更强的政治主动权,她们或直接或间接对政治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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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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