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法院:巧用“活封”执行 帮助企业“涅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7日讯(通讯员 刘杰华 张秋萍)“生意有了起色!我们一定会把公司经营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6月6日,接到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回访电话,云南省昆明市某公司负责人董某没有忘记诺言,并非常感谢法院为他赢得了时间,盘活资产、恢复生产。

今年4月,靖州法院组织精干力量远赴云南、浙江等地开展“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在执行云南省昆明市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标的时,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该公司虽然陷入债务“泥潭”,但仍在生产经营。如果简单把公司的工业厂房、生产设备、原材料等企业资产采取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虽然债权人的权益能够一定程度上兑现,但就该公司而言,强制执行后便再无翻身可能。

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的困境告诉了申请人,在得到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后,决定采取“活封”的方式,对该公司的2台塔式起重机、1座搅拌站采取了查封,即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但不允许买卖、转让,并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面对法院的善意执行,最终该公司和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达成长期还款协议,由被执行人董某现场支付现金2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并承诺在月底前再履行案款10万元,董某公司得以继续生产经营。

“执行温度换来企业出路!”近年来,靖州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资金链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巧用“活封”措施,积极通过分期履行等方式盘活企业资金,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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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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