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加码!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上岗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朱文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格局,5月30日下午,区医疗保障局举行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现场聘请6名同志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他们分别来自人大、财政、卫健等部门,聘期为2年。

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监督范围包括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等。任职期间,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需及时向区医保部门反映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等。

监督员们表示,在任期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当好医保基金的“监督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医保和群众的“情报员”,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医保政策,守好广大参保群众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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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标签:监督员   医保   聘期   基金   社会   情报员   宣传员   社会监督   群众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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