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碎三观:14岁女孩被父亲及43名亲戚侵犯7年,母亲:给钱就能睡


一个14岁的女孩,把自己关在房间。

她把作文纸看了又看,一边哭一边说:「爸爸妈妈,七年了,我受够了,写完这封信,从此以后,我们一刀两断,永不相见。」

控告信

2008年10月27日,这位正在读初中的14岁女孩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

在我们普通人的心目中,父母就是我们童年的靠山,只要有父母在,就不会有什么难事,父亲更是我们的崇拜对象,只要父亲在,我们就会有满满的安全感。

这个14岁女孩名叫汤兰兰(化名),从小乖巧听话的她,平时跟小伙伴也都是在村里玩,有空还会帮妈妈干活,从来没让家里人操过心。

谁能知道,正是汤兰兰的听话,为她悄然埋下了祸根。

八年前的一个晚上,6岁的汤兰兰被父亲急冲冲地叫进了房间,谁知,父亲的惊人举动,彻底毁掉了她的一生,更可恨的是,汤兰兰的母亲明知女儿被侵害,不仅没有帮助女儿脱离苦海,反而是助纣为虐,伙同禽兽父亲,找到了一条发家致富的路子,介绍女儿给亲友村民,做起拉皮条的生意,给钱就能睡,你敢相信吗?

在7年的时间里,汤兰兰持续性被自己的父亲以及同村的男性侵害和猥亵。

可怜她,既怕又不敢逃跑,默默地忍受了七年。

在精神和肉体的摧残之下,14岁受害人汤兰兰自书控告信,将父母和同村所有侵犯过她的人都告上法庭。

控告信

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信中的内容实在太匪夷所思,闻所未闻!

控告信是这样写的,汤兰兰6岁时被母亲接回汤家,7岁母亲去了山东打工,从母亲去打工之后没多久,父亲就开始侵害她。

后来表姑夫刘长海,叔叔汤继彬,也加入到了侵害汤兰兰的队伍中,甚至汤兰兰爷爷。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都想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庭,才会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来。

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汤兰兰现在怎么样了?这个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又是什么呢?

不幸的出身

1994年,汤兰兰出生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的一个偏僻山村。

父亲汤继海在家中排行老大,由于家里穷,没钱读书早早地就出门闯荡,先是挖了几年煤,后来身体吃不消,转而去了轻体力的电子厂。

在电子厂,汤继海认识了年轻美貌的万秀玲,很快就陷进去,疯狂追求万秀玲。

万秀玲根本看不上憨厚老实木头人的汤继海,有一天突然松口,两人发展成了恋人关系。

两人很快就领证结婚,一个月后,万秀玲怀孕了,两人辞职回到了黑龙江汤继海老家。

汤兰兰是早产儿,万秀玲怀孕9个月后就出生了,重男轻女的汤继海疑神疑鬼,怀疑妻子在跟自己之前就已经怀孕。

有一次碰到原来电子厂同事,两人酒足饭饱后,那人爆料,妻子曾经是地下工作者,原来万秀玲从事过不光彩的职业,这让汤继海对妻子这么快怀孕的事一直耿耿于怀。基于这个,他认定汤兰兰一定不是自己的。

可是这种戴绿帽子的事又没有证据,一个男人怎么说得出口,只好借酒消愁耍酒疯,看老婆不顺眼隔三差五地打。

看出丈夫对汤兰兰的反感与厌恶,在汤兰兰还小的时候,就将其送到外婆家寄养。自己外出打工,直到汤兰兰六岁时,因为要上学,才不得不将汤兰兰从外婆家接回到汤家,跟父亲汤继海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如果说那些不懂法,侵害未成年少女的外人是恶人,那么汤兰兰的父母就是恶魔。

丧尽天良的父亲

汤兰兰被接回家后,父亲汤继海整天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加上老婆长期不在身边,生理需求长期无法满足,就动起了歪脑子买了台DVD,没人的时候一个人在家看黄片发泄,看着看着鬼使神差,竟然对自己女儿起了歹心。

汤兰兰父亲 汤继海

一天夜里,看完黄色录像的汤某海,欲火焚身,竟把魔爪伸向了熟睡中的汤兰兰。丧心病狂地伤害了只有6岁多的亲生女儿,6岁的汤兰兰从睡梦中惊醒,除了下体的疼痛之外,她对父亲这个禽兽不如的卑劣行为毫无认知。

毫无人性的汤继海在连续侵犯二次后,恶狠狠地恐吓她:“你要敢将这件事情说出去,我就打死你。”小小的汤兰兰从此内心落下了心灵和肉体的双重阴影。因为之前看过父亲打骂母亲,所以不敢拒绝父亲的非分要求,只能默默忍受。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愚昧无知的汤继海把自己的女儿当成私人物品,他想怎么样就怎样,在自己屡屡得手之后,还不忘分享给狐朋狗友。

经常带些不三不四的人回家喝酒,酒后看黄片,然后在汤兰兰身上重演一遍。甚至还拉汤兰兰的姑父刘某海,老叔汤某彬两人下水,两个衣冠禽兽侵害猥亵自己侄女,还振振有词:“亲爹都能这么干,我们为啥不能?”

王占军

俗话说“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久之后,此事就被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爷爷、奶奶发现了。

一般来说老人都是隔辈亲,但这一点在汤兰兰身上貌似失灵了。

一天晚上,汤兰兰在奶奶屋住下后,愚昧无知的奶奶竟然脱掉她的衣服,任由爷爷丧心病狂地乱摸,而奶奶还殴打她,不许她出声,生怕别人听见。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很快,这件丑事便在这个几十户人家的小山村里传开,年幼的汤兰兰俨然青楼里的雏妓成为了村民茶余饭后谈论的笑柄。

对此茫然不知的汤兰兰,直到上小学,渐渐长大的她,才开始意识到村民背后的指指点点意味着什么。此时,她想逃脱,首先想到的是当时已打工回来的母亲万秀玲。

汤兰兰母亲万秀玲

苦命的汤兰兰以为母亲一定会保护她,可令汤兰兰万万没想到的是,母亲不但没有救她于水火之中,反倒助纣为虐,将她推向更深的地狱之中。

助纣为虐的母亲

当汤兰兰把整件事情告诉给母亲的时候,令她意想不到的是,母亲万秀玲听完禽兽们的无耻行为之后,非但没有报警,也没有痛骂父亲汤继海,而是大言不惭地对嫖客们说:“想要玩我女儿,可以,给钱就能睡。”

丧尽天良的万秀玲,竟把自己不到8岁的女儿当成摇钱树,与禽兽父亲狼狈为奸,助纣为虐,同样做为一个女人,竟为了钞票,可以无视女儿的哭喊。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对奇葩父母还真是凑到了一起。父亲汤继海带头伤害自己女儿后到处拉皮条,母亲却为了赚钱让嫖客伤害自己女儿,夫妻俩过上不用打工的无忧生活。

此时的汤兰兰,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随着奇葩父母的默许,开始有越来越多村民从最初的嘲笑、讥讽,加入到伤害汤兰兰的罪恶队伍当中,令人发指的是这其中有汤兰兰的姨夫、表哥,村干部,甚至平时道貌岸然的老师等。

原村主任刘万友

原小学老师陈春付

女孩到了12岁开始发育,每次当汤兰兰怀孕,母亲万秀玲都会强行拉到黑诊所,打胎了事。而这对汤兰兰身体伤害极大,小小的孩子,竟然妇科病缠身。

漫长的7年间,汤兰兰遭受地狱般的非人摧残,让人不寒而栗,这种状况直到上初中才有所好转。

恶魔伏法,大快人心

汤兰兰转眼到了12岁,一个要上初中的年纪,这个小山村人口少又偏僻,上初中都要去离村几十公里的镇上,来回不方便,大多数家长都选择让孩子住在学校附近寄宿家庭里,处久了,当时也流行认寄宿家长为干爸干妈。

汤兰兰也无例外地找了李忠云夫妇为寄宿家庭,时间久了,乖巧懂事的她成为了王凤朝和李忠云的干女儿。

忠厚善良的李忠云夫妇对干女儿很是照顾,但是细心的他们发现了一件怪事,平时有说有笑,开心快乐的汤兰兰,每次到周末和节假日都是忧心忡忡,心神不宁,问汤兰兰总是支支吾吾说最近学习压力大,两口子也就没放在心上。

2008年10月已经14岁的汤兰兰,有个周末她身体不舒服不想回去,就打电话给母亲万秀玲,刚好被在屋外干活的李忠云夫妇听到了。

“妈,我怀孕了,你放过我吧”

“是我爸的!”

谁料当时的万秀玲,一心只想着女儿回家赚钱,在电话那头大骂自己的女儿,随后说马上来接她回家,找个诊所打掉完事。

这种震碎三观的事,李忠云夫妇听到后,非常震惊,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忙进屋询问汤兰兰,万念俱灰的汤兰兰声泪俱下,一五一十说出了全部的实情。

下午,万秀玲带着人来接汤兰兰回家,李忠云夫妇不惜报警也不让她带走汤兰兰,为了保险起见,第二天李忠云夫妇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一检查发现汤兰兰确实怀孕了,夫妻俩都惊呆了,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禽兽不如的父母。

2008年10月27日,在干爹干妈的鼓励下,14岁的汤兰兰自书控告信报警,在派出所整整哭诉了7个小时,光口供就有30多页。

详细口述了自己从7岁开始所遭受的来自亲人及村民的无耻暴行,涉案人员竟多达43人。

自此,这件隐藏了七年之久的龌龊事件才得以公之于众。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此事展开走访调查,另一方面安排医学鉴定。

随后,医院体检报告确认汤兰兰已经怀孕,并且身上有和多人发生关系的痕迹,有非常严重的妇科疾病,对汤兰兰进行的精神鉴定结果,确认汤兰兰没有任何精神疾病。

2008年10月29日~31日,公安机关火速进入小山村,陆续有16人被抓,而这个小村子总共也只有60多户人家,几乎每家都有男人涉案。包括汤兰兰父亲、爷爷、姑父、姨父在内的11名犯罪嫌疑人获刑。

最可笑的是汤兰兰的姨夫徐某生和邻居王某军,承认完自己的罪行后,竟然厚言无耻地问警察:“是不是要罚款?这种能罚多少钱?

2010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汤兰兰案一审作出判决。

判决书

最终,法院的判决书中认定了8起犯罪事实,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罪,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本以为事情到这就算是结束了,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受害者也改名换姓重新生活。

可是,她的亲妈却并没有打算放过她。

风波再起

2008年10月被抓,服刑8年零8个月出狱的万秀玲,于2017年6月29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万秀玲不是反思自己的过错,而是到处寻找女儿汤兰兰,并对媒体表示自己和丈夫都是被冤枉的,屈打成招企图翻案。

2018年1月,当年入狱的11名罪犯,已有包括万某玲在内的5人刑满释放。与此同时,一篇“寻找汤兰兰”的报道再次掀开十年前受害人的伤疤,瞬间引爆舆论场。

2018年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万某玲等人“遭到刑讯逼供、诱供,屈打成招”的申诉,再次进行立案审查,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通过六个月的审查核实,合议庭共对144人进行了大量讯问、交谈和问询,光涉案笔录就达172份。最后认定,申诉人申诉理由均不成立,不符合刑诉法的再审条件,驳回申诉。

2018年7月27日,央视网发表了一篇文章《24岁的汤兰兰回忆痛苦过往:我怎么可能冤枉我的父母?》,讲述了中央电视台记者电话采访汤兰兰的内容。

央视网的报道

汤兰兰案总算真相大白,尘埃落定。

汤兰兰也像当初所说的那样,从此一刀两断,永不相见,重新过上了新的生活。

结语

如今真正的受害人汤兰兰,她的生活已经开启了新的篇章。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能做的也就是反思这起案件背后的社会意义。

汤兰兰一个不到7岁的女孩,长达7年,侵犯人首先从自己父亲开始,然后到爷爷、姑父、姨父等亲属,最后到村民,村干部,甚至平时道貌岸然的老师等。

侵犯时间之长,人数之多,实属罕见,全村皆知的情况下,竟无一人报案,甚至是知法犯法的村主任,老师,就像汤兰兰的姨夫徐某生和邻居王某军所说这种事不就是罚款吗,背后体现的是群体法律意识的淡泊,对法律的愚昧无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幸的是,恶魔伏法,犯罪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汤兰兰的悲惨遭遇,一生都未必能全愈。

正如她自己所说:“我一直在强迫自己忘记,但是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所有侵犯我的人的名字。”

我们任何时候,受到了伤害,无论对方是谁,都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重蹈悲剧的覆辙。

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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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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