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980元办本“假证”就能上岗?罚!

近日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查处一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某企业电焊作业人员郭某持假证上岗作业

涉事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案件回顾

2023年5月4日,衢州市衢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衢江区某机械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在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厂房内的设备安装现场,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的电焊工郭某所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件号:T37092219771007xxx)在中国应急管理部官网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涉嫌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该单位涉嫌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衢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 2023年4月,郭某在微信上加了名为“某教育职业培训(小杨)”的人,并以980元/本的价格从该人处购买了2本以本人照片及身份信息制作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号均为T3709221977100xxx,发证机关均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初领证时间均为2023-04-13)。2023年5月,郭某使用其中作业类别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到位于衢江区某机械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内从事电焊作业,并于2023年5月4日下午被衢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郭某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规定。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当对郭谋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中“一档: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衢江区应急管理局对郭某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对郭某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

一组动图告诉你

违规电焊有多可怕

消防提醒

进行电焊、气焊等

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

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必须持证上岗

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但特种作业操作证类型甚多

如何辨别特种作业操作证真伪?

目前可查询的方法有两种

↓↓↓

01

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平台查询证书信息

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在顶部导航中点击“服务”-“查询服务”按钮,选择“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或在网页地址栏直接输入网址http://cx.mem.gov.cn/,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进行查询。

使用微信公众号查验

02

关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使用公众号菜单栏中“扫码查询”或“输入查询”获取证书信息。

注:凡是直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证书二维码即可获取证书信息的情况,均属假冒证书。

电焊作业如何预防火灾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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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0

标签:衢州市   气焊   明火   作业   电焊   火灾   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   管理局   特种   公众   证书   操作   人员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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