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愤怒!一位农村留守少女遭多次强奸,强奸犯竟是村干部

村干部性侵留守少女,区区几个字,读来令人发指。

少女长期遭受性侵,但是竟然爱上这个强奸犯,迟迟不报案,直到谎言的暴露,才为自己伸张正义。

但是这名村干部却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这背后到底是怎样的故事?

留守少女遭受性侵,凶手竟是村干部

和很多农村家庭一样,少女谢文丽的父母也是常年在外打工,从小就将她留给爷爷奶奶照顾,成为一名留守儿童。

谢文丽的家庭条件也不好,爷爷奶奶疏于照顾,谢文丽直到16岁才上学。

这些都是导致谢文丽悲惨故事的开始。

花季的姑娘出落的比较漂亮,加上父母不在身边,就有人对这个少女打起了主意。

这个人叫刘建华,看起来温文尔雅,和善有加。

平日里他经常到谢文丽的家里,打着关爱留守少年的幌子,对谢文丽进行帮助,一来二去,他和谢文丽越发的熟悉。

2007年,刘建华来到学校找到谢文丽,说是有事,让他放学之后来一个教室里找他。

这是一个空旷多年的教室,那刘建华为什么要在这里跟他说事儿呢?

看到谢文丽来到如约来到,刘建华兴奋不已,说着说着就对谢文丽上下其手,谢文丽第一次遭到这样的待遇,又惊又怕。

这个平日里善意满满的叔叔。怎么会这样对他?谢文丽开始极力反抗。

面对谢文丽的反抗,他开始暴力的撕扯谢文丽的衣服。

刘建华害怕大喊大叫引来其他人,于是就停止了兽行。

这件事过后,刘建华越想越不死心,自己伪装了这么多年,就是为了骗取这个小女孩儿的信任,好满足自己的欲望,这岂不是前功尽弃?

刘建华决定再次计划侵犯这个女孩。

还不到一个星期,刘建华这次直接来硬的,生拉硬拽的将谢文丽带到自己的宿舍,将其强奸。

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个侵犯她的人竟是本村的村干部,冠冕堂皇的背后竟是如此龌龊。

贪婪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有了这次的得手,刘建华更加大胆起来,变得毫无忌惮。

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在往后的一段时间里,刘建华多次用同样的手段将谢文丽强奸。

可怜的小女孩才十六岁,正是花季少女,本应该享受父母的关爱、学校的教育,但是却惨遭毒害。

在第一次遭受侵犯之后,小姑娘没有及时的告知家人,寻求帮助,才让刘建华更加的嚣张,接二连三的实施暴行。

可恶的刘建华当然也担心暴露。

于是每次事后,他都用花言巧语哄骗,竟然谎称愿意娶她为妻。

这样可笑的谎言,谢文丽竟然选择了相信,还真的天真的以为自己将贞洁奉献给他,对方就能一直和他在一起。

不得不说小女孩儿总是好哄骗的,谎话说多了,恐怕连刘建华自己都相信了。

谢文丽也从最开始的恐惧、抗拒,再到慢慢接受。一步一步落入他谎言的圈套,沦为他的玩物。

如今甚至已经相信这样的承诺。

甚至对刘建华产生了异样的感情。她觉得这个男人是爱自己的,自己甚至沉浸在这样虚幻的爱情。

而如此一来,更会去举报刘建华,揭露他的罪行,舍不得让这个男人坐牢,这是一种畸形的感情。

这与谢文丽的成长有关,从心理学上说她从小缺乏关爱,而爷爷奶奶年迈,和他存在巨大的鸿沟。

周围人没有足够给他足够的爱,让他感觉到亲人的爱意,他内心是孤独的,是渴望陪伴、渴望被爱的。

其实他心里也很清楚,刘建华对他的行为是侵犯,是伤害。但是奈何在长期的交往中,他的甜言蜜语和陪伴,给了谢文丽一种虚假的爱。

而谢文丽此时就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一样,在他看来这是唯一在乎他,愿意陪伴她的男人,于是就从恨到爱。

这样的想法和行为,或多或少能够理解。也更让人为他感到可怜可悲。对刘建华感到可恨可憎。

看到谢文丽这样,刘建华更加有恃无恐,妄图保持着这种不正当关系。

谢文丽对于刘建华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刘建华告诉他,自己并没有成家,是单身一人,将来一定会取她,刘建华说什么谢文丽都会选择相信,单纯的姑娘更不会去调查什么。

谎言终究会被戳破,少女漫长举报路

直到,她得知刘建华的任职发生了变动,即将离开这个村子。

而从外人口中得知,他不仅要偷偷离开谢文丽,而且早已成婚,有老婆,有孩子。

得知这一切的谢文丽才发觉自己被骗了这么久,自己活在谎言编织的美好幻想中。

他为自己的傻感到可恨,也是准备对刘建华实施报复,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捍卫。

那么正义能否得到伸张?刘建华能否得到法律的制裁?

2008年3月,谢文丽向县里举报了刘建华,如实的告诉了公安机关,几个月以来刘建华对他实施了多次侵犯。

县公安局考虑到刘建华如果罪名属实,已经涉嫌了强奸罪,于是立即对刘建华进行刑事拘留,很快,刘建华被依法逮捕。

对于刘建华的调查也在加紧进行。县检察院对刘建华提起了公诉,结合谢文丽的证词,刘建华多次以强迫的手段对谢文丽实施强奸。

经过县法院的一审,认为事实清楚,刘建华的犯罪行为确系强行与少女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裁决被送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核,但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县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县公安局也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尽快补足证据。

2009年3月,刘建华被再次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但是从案件审理以来,刘建华已经被拘留六个月,于是量刑改为三年。

狡猾的刘建华找到了漏洞,他清楚的知道谢文丽对他的状告只是个人的口供,而当时又没有人证。

再加上谢文丽对于第一次侵犯的时间记得不是很清楚,他相信自己能够逃脱法律制裁。

于是对于二审,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案件证据确实不足,无法对刘建华以强奸罪定罪。

最终市法院撤销了对刘建华的指控,刘建华被无罪释放。

而刘建华也保住了自己村干部的职位,这样的结果,可能所有人都失望。

但是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法不容情。

在对刘建华案件的审理中,最关键的证据,就是证明两人确实发生性关系,以及刘建华是胁迫、暴力对待。

但是显然谢文丽都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刘建华才让逃脱法律制裁。

而对于谢文丽来说:

也许是无知害了自己,纵容了罪犯。

谢文丽无疑是受害者,他的身份具有的特殊性。她首先是女性,而案发时还是未成年人,同时他又是留守儿童,这就属于典型的未成年人性侵。

而对他们的保护更有的重要意义,与之相关的法律也有着很大的完善空间。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逐渐成高发态势,按键数量不断增长,其中低龄化、网络侵犯是新的特点。

未成年人值得为更多的关注,他们遭受侵犯后,留下的心理伤害更甚于成年人。

一旦案件引发,将成为舆论的重灾地。

当然谢文丽的案例也不乏存在。这些未成年少女往往出于羞耻,对法律的无知,对凶手的畏惧。大多选择沉默、忍受,而也正是因此,案件暴露后,对于证据的搜集、审查增加了难度。

对于法律来说:

重拳出击打击强奸,猥亵,性侵未成年人,势在必行。

揪出幕后黑手,斩断更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得到了我国政法系统的高度重视。

最新的“关于办理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也将于2023年6月1日实行。

这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一剂猛药,解释中新增了网络侵犯、心理关注、留守困境女性等特点。也进一步明确了入罪的条件,让这些犯罪者无所遁形。

在最新的刑法解释中,问题的重点也聚焦于流动人口、留守子女、离异家庭这些现状。

同时也加大了对未成年人女性实施侵犯的惩罚力度,细化了从重处罚的标准。

这无疑是法律进步的标志,法制建设的具体体现。

而农村地区法律的普及也将是一重大问题,针对留守儿童高发易发案件进行法律服务,司法保护,更是司法机关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对于留守儿童来说:

他们面临着监护,生活,学习,情感等多方面的交织矛盾,法律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谢文丽在第一时间将事情告知家人,进行报案,保留证据。那么刘建华也不会逃脱制裁。

他自己也不会连续的遭受侵犯,悲剧也有可能就此打住。

留守儿童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弱势。他们缺乏关爱,缺乏权益的及时保护,往往存在着监护、侵犯、性侵等多种的复杂案件。

同时,家庭教育作为重要一环,不仅对孩子心理健康成长不可或缺,建立未成年人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意义非凡。

像谢文丽这样就是将恶人当“爱人”。典型的价值观错位和扭曲。

让我们共同努力,结合各方力量关注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公平正义的实现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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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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