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永州府志》修纂于明朝弘治八年(1495),距今五百余年。当时永州府辖一州六县:零陵、祁阳、东安、道州、宁远、江华、永明。(新田明末崇祯时期方置县)。
《弘治永州府志*官制》记载的官制:
一,永州府官制:
1,文官
知府,一员。
同知,一员。
通判,二员。
推官,一员。
经历,一员。
知事,一员。
照磨,一员。
检校,一员。
儒学教授,一员。
训导,四员。
库官,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
税课司大使,一员。
广益仓大使,一员。
仓副使,一员。
递运所大使,一员。
阴阳学正术,一员。
医学正科,一员。
僧網司都網,一员。
副都網,一员。
道纪司都纪,一员。
副都纪,一员。
2,武官
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经历,卫镇抚,正千户,千户,百户,所镇抚。一般每个职位一人。
二,宁远县官制:
知县,一员。
县丞,一员。
主簿,一员。
典史,一员。
儒学教谕,一员。
训导,二员。
广积仓,大使一员。
白面寨巡检,一员。
阴阳学训术,一员。
医学训科,一员。
僧会司僧会,一员。
道会,一员。
守镇宁远千户所千户,六员
百户,十员。
所镇抚,一员。
可见,古代府、县衙门官员均不多。
页面更新: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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