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店博主吃的美食,消费者也能吃到才对

  如今打开短视频,人们经常可以刷到各种探店视频,里面的探店博主宣称以非常实惠的价格,便可以享用各种高档食材。但实际上,有的时候顾客和探店博主明明去的是同一家店,可吃到的却是更低品质的自助餐。(5月23日《法治日报》)


黎青 作

  探店短视频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乱象丛生,很大程度来说是约束缺失导致的混乱无序。

  无论探店博主是否为店家雇用、是否收取费用,即使是通过产品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只要探店博主直接或者间接推销产品或服务,其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互联网广告,博主的行为就应当受到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约束,需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从这个角度来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博主探店纳入监管范畴,明确其广告代言者的性质和代言的规范以及处罚办法,并加强探店代言行为的动态监测,发现违规代言、虚假广告等,及时对商家和博主调查处理。

  同时,博主探店也是短视频平台运营的一种类型,博主探店代言广告,平台推送相关视频信息,一定程度也算得上广告信息的发布者,应当为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依据互联信息平台相关法规,短视频平台也对平台用户负有信息审查管理责任。

  治理探店虚假宣传乱象,营造良好健康的探店生态,市场监管及网信部门应引导短视频平台健全并落实管理制度,对于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频,用户可以进行投诉举报,平台官方将以警告、下架视频、账号降级、封禁投稿等措施打击这类行为,为探店短视频装上“过滤网”。

  此外,探店短视频宣传内容与实际服务不符,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地消费权益保护机构应当积极指导和支持消费者维权,运用好三倍赔偿的惩罚工具,对商家及网红博主进行制约。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对网红餐饮消费理性看待,餐饮服务非工业产品,探店宣传中无论是选材、制餐、环境、服务与实际运营,都不可避免有人为的弹性,不可尽信;积极引导餐饮商家理性广告营销,真正靠诚信、优质服务来积累消费者口碑,避免掉入“网红”昙花一现急功近利的误区。(济南日报 作者: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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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9

标签:消费者   虚假   理性   真实性   商家   美食   内容   广告   平台   视频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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