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白莲教及白莲教叛乱

白莲教不是一个秘密的会社,而是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集会的网络结构,它是西起四川省东到山东省这一地带几个省的民间宗教的主要传布工具。这一教派发源于十一世纪的一个世俗宗派,是更古老得多的佛教净土宗的继承者。它的僧侣能结婚,主张吃素和念诵白话经文,这使得它同时受到正统佛教僧侣和儒家文人的反对。

白莲教由于扎根在地方社会中,它所信奉的经典因地而异,而且各个教派的信仰是兼收并蓄的。白莲教在它原来的阿弥陀佛教义中又增添了创世的神话和民间道教的养生法,以及弥勒佛的千年太平说和摩尼教教义。这后两种因素看来是使它参与叛乱的手段。

“未来”佛——弥勒佛——的降世表示要进入世界历史的最后阶段和建立一个和平与富饶的盛世。而且一个降生的摩尼教神祇——“明王”——将在世界最后大劫难中使光明战胜黑暗。象三合会那样,白莲教在各地方的村杜中有一个普遍的、分权主义的组织基础。另外,它与三合会不同的是,它把热诚的信仰和叫人非信不可的末世论具体化起来,使这些宗教因素能够动员广大的信徒群众起来反对现存的国家制度。

还有一点与三合会不同,白莲教以能够回顾自己的一个重大的历史功绩而感到自豪,即它在十四世纪中叶的大叛乱中帮助打垮了异族的蒙古王朝。虽然它在元朝的继承者明朝的统治下遭到残酷的镇压,可是在明代快要垮台之前,这个教派仍然不断地参加了动荡不安的十七世纪的许多次起事(最著名的是1622年的山东叛乱)。

它在清初的地方社会中挣扎着生存了下来,但直到十八世纪的最后二、三十年它才又开始显示出大肆活动的新迹象。

乾隆时代重新恢复起来的白莲教领导是由教首们组成的松散的网络结构;这些教首的地位是通过世袭获得,他们的内部关系则是通过师徒的纽带结合起来的。他们的信徒用捐钱来支持他们,有些人便当了游方的传教师,并把白莲教教义传布到了许多省份里去。例如,未来的叛乱基地鄂川陕地区是由河南和安徽来的人广为传道而改变了宗教信仰的。政府的迫害实际上反而使这种传教活动得到了发展,因为它的领袖们总是迁移住处以避免被抓获。

使白莲教恢复活动的先驱是河南人刘松,他早在1775年便被认为是白莲教的组织者,并被驱逐到甘肃省。他的传教事业被他的主要门徒刘之协所继承,后者显然是一位有魅力的人物和能干的战略家,他马上宣称发现了明宗室的合法后裔,并且宣布刘松的一个儿子是弥勒佛转世。这些启示性的政治信条是爆发人民叛乱的强大推动力。恢复明室的思想(与在元代有恢复宋室的思想一样)看来是一个附属要素,一个主要是乞灵于汉族种族主义的机会主义提法,而不是白莲教教义的一个组成部分。

刘之协负责在湖北西部建立了许多组织,但他没有能够把领导权集中在自己手里。他的一个门徒与他闹分裂,自己另外招募了一批追随者。各地方的组织迅速发展了自己的领袖,但它们只把刘之协等人在精种上尊为巡方式的先知。

1793年,政府意识到了叛乱迫在眉睫,下令调查整个中国中部的白莲教组织。对地方政府中掠夺成性的人来说,这证明是一次特许他们敲诈勒索的好机会,于是农村笼罩上了恐怖的统治。白莲教的组织在被迫要么出钱或要么教徒死亡的情况下,纷纷拿起武器自卫。湖北西南部的宜都和枝江等县由于附近的湖南和贵州在1795年爆发苗乱而实行了军事化措施。

在白莲教的影响下,这些地方自卫组织变成了抵抗的核心。这些武装起来的村社面对着不可忍受的官吏压迫(地方官还往往暗示它们与苗民勾结),便于1796年2月爆发了公开的叛乱。叛乱沿着湖北西部边境山区迅速向北扩展,并且迅速席卷了湖北、四川与陕西的三省交界的地区。白莲教徒从一开始就缺乏保卫和治理战略城市的能力。他们攻占过行政中心,但都不能长久占领。白莲教徒退回山区中的设防乡村,袭击山谷里的市镇来取得给养和征集兵员,顽强地抗拒派来消灭他们的清军。


白莲教信条的复杂性确实能起到巧于解释的作用。摩尼教与弥勒佛的混合信仰中有一种启示性的说教,在社会和政治状况处于最恶劣的时候它能起到它的历史作用。救世主的降临,不管是摩尼教的明王还是“未来佛”(弥勒佛),都能够预示一切世俗制威将有变化,从而在分散的信徒集会组织之中点燃武装暴动之火。深深地融合在白建教现点和教义中的这些千年太平盛世的预言,能够在经济极端贫困和政治极端压制的时候起到号召公开叛乱的作用。

看来这时白莲教已扩大它的队伍了,这些新参加进来的人拥护千年太平的幻想,但不一定学什么禁欲的摄生法,也不一定具有原来集会组织中的那种虔诚的献身精神。与此同时,巡方领袖如刘之协等在地区分散的地方组织中促进了较大的团结。个别集会组织现在在会员之间发展更大程度的互相依赖——包括用军事化方式进行共同防御,借以应付日益恶化的社会状况。

但集会组织内部的发展并不能充分说明白莲教运动终将显示出来的军事能力。只有把信仰向外面传布出去并与习惯于暴力方式的集团建立联系,才能爆发大规模叛乱。白莲教现在与之结盟的那些军事化的集团必须同白莲教教派本身区别开来。

虽然边境地区的武装匪帮也信奉白莲教的某些宗教信仰,但这些集团却有另外的传统,即精于老百姓当中细心训练和传授的“武术”,它包括为了自卫而操练的徒手拳术和棍棒对打的技术。正是这样一些集团,而不是个人主义的、以祈祷为能事的、以期望超度为宗旨的一般白莲教教派,形成了叛乱的军事骨干。虽然对“军人集团”与宗教教派之间的主要联系尚待提出有效的证明文献,但大致上可能是这样一种情况,即这种联系一旦形成,就成了白莲教和其他类似的叛乱所不可缺少的因素。

就白莲教来说,“军人集团”的主要组成成分是“啯噜”股匪,它们的起源可以相当肯定地追溯到乾隆初期。“啯噜”在三省边区的森林里过着军事化的股匪生活,但在某种程度上仍和农民社会维持着正常的关系。在特定的情况下,他们与村寨中的自卫队(“团”)的领导形成了互利关系,也与基层地方政府中的街役和保甲长形成了互利关系。这种武装的黑手党掠夺地方社会而不需要进行战斗。由于“啯噜”被认为在叛乱时期在白莲教中起过重要的作用,所以应该有理由假定,他们早已与地方上的宗教教派建立了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颇象南方三合会传统的“堂匪”,后者也包括武装的小集团,这些小集团是和现存社会单元中的生活及活动紧密地连结在一起的。

与“啯噜”紧密连结在一起(或许形成为他们的一部分)的是私盐贩子和诈骗犯,国家对这些人曾经采取过武力镇压措施。私盐问题特别重要,因为它是十九世纪华北发生的许多叛乱(包括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捻军大叛乱)的根源。促使陶澍等省级官员之关心改革官盐制度,其部分原因就是出于私盐问题所产生的社会动乱。

当鸦片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变成最有价值的走私物品时,这种动乱形式也出现在南方诸省。

在评价白莲教教派本身与整个白莲教叛乱的关系时,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官方估计的叛乱者人数表面下的东西。实际上形成信教者内层圈子一部分的叛乱者所占的比例,一定比人们想象的要小得多。许多与白莲教毫不相干的地方农民起事,也由于清代行政法律的特点把它们错划了类别。例如当某官员的官署被叛乱分子夺占,如果这事件是由于他们自己的吏治不当引起的,他应受严厉处分;但如果能证明这些叛乱分子属于“邪教”,那他就只是丢官了事。官员的报告有假,自然是不足为奇的。据一位御史在1800年估计,由真正教徒组成的白莲教军队不会超过全部人数的百分之十。

虽然清军在1702年在保卫西蓝藩属的好大喜功的战役中打败了尼泊尔的廓尔喀人,这曾使清政府感到高兴,但它此后不久在中国本部的表现却显示了清代军事已把锋芒丧失到什么程度。

政府把讨伐苗叛的领导权最初交给了满人福康安,此人与乾隆帝有姻亲关系,也是和坤的密切伙伴。和坤的弟弟和琳也参与了他的讨伐。当时的非官方记载指责他们说,他们生前就把军事拨款用来肥了官吏们的私囊,并且让高级指挥官在战场上过舒适生活。他们掩盖盗用公款的手法是一味乐观地谎传捷报。

征苗之役的性质很容易做到避免战斗和谎报斩获数量,后来的讨伐白莲教之役也是这样。汉人和苗人正规军用传统战术打击游击队,即主要用追捕游击队首领的办法来搞搜索和歼灭行动。平民伤亡过多和农民村庄被毁,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代价。乡村被破坏的惨状与有城墙的城镇的命运形成鲜明的对照,因为大部分城镇从未被叛军占领,也没有被长期围困过。将军们在叛军进攻时宁愿撤退到这些设防地区,听任叛乱分子随意劫掠乡村,而日常常党不让农民进城来避难。因此,乡村——它们保护带兵统领们免得因丢弃城镇给叛军而遭受严厉惩治——便成了代城镇受难的替身。

在历次战斗中被杀的“敌人”的组成成分从来是不清楚的。对这些战役的指挥进行批评的官员们报告说,大部分死者不是叛乱分子,而是被裹胁来作战的农民(“胁民”),他们或者是被暴力驱使而来,或者是出于私利来的,而且在事实上,他们在战场上的对手往往不是官方的正规军,而是地方的乡勇。


现在得让地方官吏自己执行镇压措施了。他们借鉴明代以来的一项行政传统,在战略村(“寨”)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地方控制系统。他们把老百姓和谷物都集中在寨子里,不让这些人和物资敌。随着最著名的战略村战略家龚景瀚最后把它定型,人们把这种行动称为“坚壁清野”。寨的组织以现存的保甲制度为基础,用来补充以“团”这种编制为基础的新的乡勇征募制度。

龚景瀚等官员在举办民团时依靠的是地方名流,在这些人中已有许多人在举兵保卫自己的家乡了。所用的办法是给这些地方领袖加官进爵,把他们拴在官方的责任制度上。新任命的两位讨伐白莲教战役的指挥官明亮和德楞泰1797年正式向清帝提出了这个办法。他们建议,在叛乱时期应建造小型的地方性堡寨给农民提供庇护所。他们认为,这样会鼓励县官们组织他们自己的防御,不用求助于中央的军事力量了。它也会保卫农民,使他们不致被迫加入叛匪。这个方案成为胜利地打败白莲教叛乱的基础。

虽然政府最后镇压叛乱的成功,应大部分归功于地方控制的加紧,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应该归因于正规军的能力有了明显的——虽然是短暂的——恢复。在白莲教叛乱地区,支撑政府权力的是不惜耗资很大而直接从满洲调来的大约七千名壮健的八旗兵,以及从贵州和云南开进来的、比较起来尚未腐化的绿营兵。

象额勒登保、明亮和德楞泰这些决心很大的八旗将军们着手使他们的部队逐渐具备有纪律的外貌。但尽管作了这些努力,他们仍感到需要雇用地方雇佣兵(“乡勇”)以补充正规军之不足。这些雇佣军中有些人是冷酷无情的亡命之徒,他们经常被清政府用来做攻打白莲教的先锋。

清军毫不留情的攻击渐渐地改变了战役的特点。被迫从他们的基地和堡垒中逃出来的、被打散了的白莲教军队,现在在四省的部分地区被追击。由于战略村策略日益扩展,他们经常逃窜并且与地方社会断绝了联系,因而被追捕,被歼灭。有一股一度数逾十万人的叛军,在1805年基本上被消灭了。如果有人愿意大胆地把白莲教和两代人以后的叛乱的战略作一个比较的话,他会主要地想到,人口稠密的河谷和盆地地区的农村社会还有残留的稳定性。正统名流人土的权力在这里还是至高无上的。虽然叛军能够在三省交界山区的不稳定村社中找到立脚点,但他们不能动员.低地社会的财富和人力,因此从未得到向旧制度进行胜利的挑战·的势头。.

但是,从长远看,白莲教叛乱给了清王朝一个破坏性的打击。

第一,它表明,如果没有地方名流、新建的地方控制体系以及雇佣兵的合作,正规军已不可能镇压国内的叛乱。雇佣兵归根到底是个权宜之计,既花钱,又危险。约一万人在叛乱之后被并入了正规绿营,但事实证明他们动辄哗变,不可驾驭。因此不是鸦片战争,而是白莲教,使人们看出清朝军事力量已不可逆转地下降了。

第二,十年斗争的破费对帝国的国库是毁灭性的。乾隆后期的盈余约七千八百万两因镇压叛乱而消耗净尽,镇压叛乱耗资达一亿二千万两。

白莲教的幽灵也没有被弄得绝迹于大地。它的分散的细胞组织使它拥有很大的死灰复燃的力量。1813年,白莲教的一个支派叫天理教的,在林清和李文成领导之下,在山东、河南和直隶举行了一次短暂而猛列的暴动。它的一个小分队还事实上渗进了北京的皇官。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豫皖边境不断地卷起了白莲教起事,它们通常与地方股匪和私盐贩子配合行动。白莲教的种子在整个华北和华中遍地开花,其中有八卦教、义和拳、虎尾鞭,以及不计其数的其他地方教派。他们无休无止的叛乱和政府决不心慈手软的镇压,成了十九世纪上半叶地方史中的主题。

文章引自《剑桥中国晚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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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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