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税务局发声,境外汇款超额须经过审核

缅文媒体消息,缅甸税务管理司发布消息称,境外汇款10000美元及以上金额,须接受当局的审核。按照规定,境外汇款受国内税务部门管辖,境外汇款超额的,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消息显示,5月1日起,缅甸境内的AD持牌银行,对商人、企业、机构、个人境外汇款10000美元及以上金额,是否缴纳相应税费,依法进行调查审核。对于没有缴纳税费的汇款,当局有权拒绝汇款。

税务管理司在声明中表示,转账收入类汇款须提交收益转账、货物结算、利息、执照、商标、保证金等证明;版权类汇款须提交支付证明;服务类结算须提交巴达卡(o5)-8或SAS-1表格;新纳税人则须出具税务管理司开具的巴达卡(o5)-01-02、withholding taxi单据或有效证明文件。

今年3月1日,缅甸央行加强了进出口贸易监管,大米、玉米等出口产品,重新被纳入结汇名单。

去年11月5日,缅甸央行约谈了木姐、大其力从事外汇兑换的商人。在会议上,缅甸央行要求从事外汇兑换的商人,尽快办理合法许可手续。除了加强外汇监管外,央行还对从业者进行了金融知识普及,增强反洗钱意识。

根据央行外汇企划相关规定,向亚洲国家出口的出口商人,须在35天内完成结汇,向其他国家出口的商人,则须在90天内完成外汇收入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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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8

标签:缅甸   境外   汇款   央行   税费   税务局   当局   外汇   金额   商人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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