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处置不良 首家开立银登中心不良转让账户信托公司已现

本报记者 樊红敏 北京报道

近日,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公布最新一期“已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机构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统计表显示,渤海信托于今年4月14日在银登中心开立了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以下简称“不良转让账户”)。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渤海信托是第一家,也是截至上述统计表发布之日,唯一一家在银登中心开立不良转让账户的信托公司。这也就意味着,信托行业正式启用了银登中心这一不良资产转让渠道。

银登中心渠道正式启用

据了解,信托公司是于2022年年底正式获批通过银登中心转让不良贷款的。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12月30日,银登中心公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信托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3家政策性银行以及部分省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一同被纳入试点范围。

此前,银保监会于2021年年初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批复同意银登中心以试点方式进一步拓宽不良贷款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可转让资产类型为单户对公不良贷款、批量个人不良贷款。根据《试点通知》首批试点参与不良贷款转让的机构为18家银行,试点参与不良资产收购的机构为5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地方AMC”)、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记者注意到,银登中心今年1月发布的《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明确“开展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应在银登中心开立账户”。

结合上述信息来看,渤海信托银登中心不良转让账户的开立,也就意味着信托行业正式启用了银登中心这一渠道转让不良资产。

就渤海信托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计划通过银登中心转让的不良资产具体情况等相关问题,记者曾致电致函渤海信托方面,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复。

参与积极性待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信托监管工作会议上,监管方面也提到:“鼓励信托公司强化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积极探索灵活创新风险资产的处置方式,推动信托公司稳步参与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不过,与同期纳入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范围的其他机构相比,信托公司在参与银登中心不良贷款转让方面的动作相对迟缓,参与积极性有待提升。

根据上述统计表,已有46家城市商业银行(含分行)、47家农村中小银行、12家消费金融公司、4家金融租赁公司在银登中心开立不良转让账户。

对此,有信托行业从业人士向记者表示,信托公司一般此前就有直接对接合作的AMC,信托公司与合作的AMC之间对各自的需求、偏好都比较熟悉,可以直接进行对接合作。

某地方AMC内部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其所在公司此前与信托公司有过信托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合作,合作方式是“直接签合同转让”。不过,该地方AMC内部人士同时还表示:“通过银登中心转让应该更加规范。”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4月底,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明确信托业风险资产处置,可以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AMC和地方AMC等专业机构合作,探索多种模式,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进行。

实际上,近两年与AMC合作已成为信托公司近两年处置自身不良资产的路径之一。

公开数据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收购信托公司不良债权原值165亿元,同比增长25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2021年收购信托公司转让债权近百亿元。2022年,中国信达投放信托、违约债、法拍基金等近290亿元,较上年增长158%。

(编辑:夏欣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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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标签:账户   渤海   不良   统计表   公司   中心   中国   试点   不良贷款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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