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上班受伤 老板帮忙申请医保报销被判刑 为何?

工人上班时,左手不慎被机器绞伤。在医院,老板帮他办理医保报销,却因此被判刑。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南安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老板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20年12月28日,尤先生在南安某公司上班操作拌料桶时,左手不慎被机器绞伤,造成手指骨折,后由公司经营者尤某送医院治疗,并垫付医药费。为减少损失,尤某在明知尤先生系工伤,不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情况下,谎称帮助其报销医保费用,拿到了对方的医保卡等证件。尤某向医院医保服务站虚构尤先生系在家中使用绞碎机剁菜导致受伤,并伪造相关报销材料,申请医保报销,后于2021年1月6日骗得医保基金1万多元。案发后,尤某的家属向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南安分中心退还虚报的医保基金。

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尤某已退出违法所得,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尤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表示,医保基金是重要的社会福利保障,其安全使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医保诈骗行为严重损害医疗保障支付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法应从严打击。本案中,尤先生在工厂上班操作不当导致的伤害,系工伤,应由公司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于意外伤害报销范畴,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检察官提醒广大企业主及参保人员,在报销医保基金时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医保制度,切莫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陈灵 黄耿煌 通讯员 陈玉玲 林森剑)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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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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