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看法」: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名如何定性与量刑

引言

名胜古迹是指可供人们参观游览的著名的风景区以及虽然没有被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也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古建筑、雕刻、石刻等历史陈迹。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留下许多的名胜古迹,部分被列为了文化保护遗产,一部分作为景区景点供游客游览观赏,人们在欣赏风光景物之时,还能带来经济效益,可谓是双赢。

但几千年的时光,使得一些历史遗迹不复当初的坚实,在专家学者的保护下才勉强维持原状。总有些人喜欢彰显自己的不一样,去旅游时不光用眼睛看,他还要用手留下点什么。

近几年网络发达,大家能从上面获取一些新闻,游客在长城上刻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凿佛像的头等诸如此类,让网友看了都惊呼,胆大妄为

让人记忆犹新的报道是,三人爬山给一处地质遗迹造成永久性损毁。那么,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是违法行为,但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一、破坏名胜古迹被严惩

1.吴某破坏长城

有一句老话叫“不到长城非好汉”,作为留存几千年的古迹,长城早已成为我国的一项代表性建筑。长城绵延几千里气势雄浑风景壮美,每年都有大量从外地而来的游客爬长城,世界各地的游客都有,而人一多就容易出事。

为了管理和保护长城,还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监管人员偶尔也会管不过来。有人就动了小心思,想要在长城上刻字留下“某某到此一游”,给千百年后来此观看的人留下点东西。

吴某就带有这种心思,爬长城时故意混在人堆里蹭着墙壁走,随后假装走累了停下来休息,拿出准备好的小刀在墙壁上凿凿划划。结果,刚刻了一个字就被景区工作人逮了个正着。

所幸吴某刻字不深经过擦除墙壁可恢复原貌,对此吴某被罚款200元。无独有偶,某日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长城某处被撬走一块砖。

2.法院的判罚

因为不好弄,嫌疑人盗砖时还把周围的砖给弄碎了,景区立即报警,之后警方经过多番调查终于锁定了嫌疑人,抓捕过后被盗的砖也找到。

虽然经过专家修复,但是被盗之处仍恢复不了原貌,公安机关递交检察院起诉,后检察院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经过审查判决李某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二十一世纪初某村村民计划在某古城遗址开荒,经文物局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的双重劝阻,几名村民仍是不放弃选择半夜动工,还在上面种植了农作物。

后经过专家的鉴定,古城址平面布局、 形制和结构原貌遭到全面的毁灭性的破坏。该古城距今有1700多年的历史,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了国家级保护区,破坏古城的九名村民以犯故意损毁文物罪被判刑。

二、故意破坏文物是违法犯罪

1.破坏文物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案例中的长城与古城都是名胜古迹其中之一,刻划、涂抹、敲断和掰断等行为都属于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但因为损毁程度不同,有些是过失损毁,按照不同情况国家法律为此做了详细的规定。

吴某因为在长城刻字被罚款,是因为刻字不多且经过擦除墙壁可恢复原貌,情节较轻。但吴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不能刻字属于群众共识,长城景区也多次强调。

虽然吴某情节较轻,可是他知法犯法行为属于故意破坏文物,仍然要接受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2.严重时属刑事犯罪

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吴某处以罚款200的行政处罚。

李某的行为已经是严重损毁了文物面貌,经专家修复也无法复原,长城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吴某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刑法,已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文物罪】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某村的村民行为也同属于一种,且经过文物保护局工作人员和公安部门的劝阻,仍选择开荒种地。

为了避免被发现还特意选择半夜时段,性质更加恶劣知法犯法,并且还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九名村民将面临近十年的牢狱生活,可见守法的重要性。

三、文明旅游,从自身做起

名胜古迹是先人留给我们的珍贵礼物,我们可以欣赏赞颂可以守护宣传,但是不能破坏,这不仅仅是留给我们这一代人的,还有我们的子孙后辈。

它们是华夏大地的宝物,我们该为此自豪,留下某某到此一游并不能让你扬名后世,反而会遗臭万年。

对于故意破坏的人自有法律等待制裁他,不小心造成破坏的也不用担心,法律规定不会对此种过失行为进行处罚。在此呼吁大家,文明出游遵纪守法,用眼睛去欣赏才是最好的保护。

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民法典》、《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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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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