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可以申报了,获选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将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将被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资金奖励围绕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即“四上”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农业企业+电商+基地”类企业,按照“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择优选取。
申报企业需满足相关条件——
各相关企业向注册地的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申报材料。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实地考察和初审后,逐步推荐。6月5日前,报送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公众号
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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