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日发集团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业绩补偿

中证网讯(王珞)5月15日晚间,日发精机(002520)发布公告称,公司未在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完成业绩承诺方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日发集团”)应补偿股份的划转事项,也未收到日发集团的现金补偿款。

据了解,日发精机于2018年12月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标的资产”)100%股权的事项,交易对方之一日发集团就重组置入的标的资产做出了业绩承诺。经初步测算,由于标的资产2022年度业绩不达预期,日发集团本次应补偿股份数为1.06亿股,应补偿现金金额为2.31亿元。

公司称,公司已于5月5日向日发集团发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须进行股份划转的通知》,要求日发集团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将应补偿股份划转至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

公司表示,公司于5月9日收到日发集团的相关回函。鉴于标的资产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主要是受西方地缘政治冲突及西方互相制裁、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事件因素的影响。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相关约定,该协议成立日起至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之日止,如发生签署该协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 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件,且导致盈利预测期间内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约定并触发相关补偿条件的,日发集团可以书面方式向上市公司提出要求协商调整或减免日发集团的补偿责任。

公司还指出,截至目前,日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8%,其中已质押股份1.92亿股,质押率为88.05%。

值得注意的是,日发集团为日发精机控股股东,日发集团董事长吴捷同时担任日发精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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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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