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好河山”究竟是谁的?

#城市观察员#

徐霞客和李白云游四海的时候,一定想不到他们的足迹,已经被现在的人们依次标记、贴上标签,做足功课、然后纳入各种各样的“A级景区”,成为了某些人的“金饭碗、摇钱树”。

“旅游开发”!多年来一直头顶着无烟工业的美誉,在各地的财政创收工作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旅游类的上市公司,也一度成了国内资本市场的宠儿……

一个问题却一直没有一个得到百姓响应的答案:

那就是:“这大自然留给我们的好山好水,到底是谁的?”。

也许,土地资源统一归为国有,可以很好解释中国各地旅游景区的权属问题……

旅游景点,客观上来说,它是地地道道的国有资产。

国民是否享有这些建立在国有资产上的“旅游景区、寺庙、博物馆、娱乐设施等附属建筑的使用权”?

如果是纯天然景观、气候现象、江河湖海、,应该毫无保留地向全体国民免费开放!!

如果是占用国家的自然环境资源、历史沿革资源、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商业开发??属于商业投资行为?更应该由全体国民审议通过、就是否收费?怎么定价?何时停止收费?等等事项向全体国民征求意见和许可!!!

壶口瀑布能不能“围起来”?

谁有资格和权利“围起来”?

作为一个经典案例,应该交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人大常委会进行讨论!!为彻底回答这个“世纪之问”打个样!

要不然!

个人圈地收“买路钱”,

集体圈地“搞小金库”

各级政府圈地搞“开发”的乱象,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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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最高人民法院   买路钱   永无宁日   江河湖海   人大常委会   小金库   大好河山   圈地   国有资产   国民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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