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统一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安排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委依法治区办决定自2023年4月至10月,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专项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以下五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随意处罚、变通处罚、拆分处罚,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
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举报人须如实举报,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举报渠道:

(一)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

1.电话举报:12389公安机关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

0851-28679122

0851-28675122

2.信件举报:遵义市红花岗区环城路704号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一大队办公室收

3.来访举报:遵义市红花岗区环城路704号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一大队一中队信访404办公室

(二)道路运输执法领域

1.电话举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0851-28420156

2.信件举报: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风路38号遵义市红花岗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收

3.来访举报: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风路38号遵义市红花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4办公室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遵义市红花岗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颜学彬、李如敏

校对:陈卫、李

来源:法治红花岗

编辑:覃宏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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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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