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来自于现实的插队事件和事件人物被以漫画的创意形式并在五一劳动节期间,以加班加点的方式快速形成商品的一部分,
“我们不是好惹的”的插队事件经过网络发酵后,没想到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们的卡通形象居然在某电商平台上上架了,是否侵犯二位插队事件中主人公的肖像权和人格权呢?
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说的,第1018条,肖像是指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这漫画画的这么传神绝对已经超越了chatGPT的水平。
第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估计现实里的这二位接下来有得忙了。
最后,也不知道这电商风控是怎么做的,大的电商平台一般至少有买家/卖家/合规三个领域的风险调查和管理。这种方式的商品应该已经触及了合规部分。这样持续下去这二位真的就社死了,还请商家和平台遵从相关的法律规定。(图片截图于某电商网站,侵权删)
页面更新: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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