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就业有利有弊 专业人士建议应“量力而行”

 核心提示:经过几十年的辛苦操劳,终于迎来了退休年龄,然而一部分老人想法不同,选择了退休再就业,他们或是被原先的工作单位返聘,或是自己找工作。

  4月20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就老年人再就业问题,大家认为有利也有弊,利是老年人可以发挥余热,有利身心健康;弊是老年人年纪大了,有些工作力不从心,影响身体健康;专业人士建议,老年人再就业应“量力而行”。

65岁的王守茹在一家私立医院当保安

  退休后再就业生活充实

  “老伴11年前去世了,我退休后待不住,所以就又找了一份工作,工作可以锻炼身体和思维,心情也会好。”今年65岁的王守茹说。

  没退休前,王守茹在龙凤区一家单位工作,退休后一下子闲下来感觉特别不适应,没事就想起老伴在的时候的一些事,儿子看出老爸的心事,商量搬到一起住,但王守茹不想给孩子增添麻烦,想来想去他决定找份工作干。

  5年前,在朋友的介绍下,王守茹来到让胡路区一家私立医院当保安,这一当就是5年,每月工资2100元,管吃管住,上一天班休一天,生活很有规律。

  王守茹告诉记者,他退休工资每月2900元,加上打工挣来的钱,一个月收入5000元,打工的同时还结交了很多朋友,每天都很快乐。

  王守茹说,现在每天除了工作,还会和儿子用微信聊天,休息的时候去外面走一走,生活过得很充实。

  “退休后找工作一般都是力所能及的活,累不着,子女根本不用担心。”王守茹说。

  老两口一起工作很快乐

  今年62岁的老徐家住让胡路区,退休闲不住的他,来到让胡路区一家滑雪场烧锅炉,尽管家人反对,他还是坚持工作。

  老伴见反对无用,干脆让老徐在滑雪场也给自己找了份活,这样两人就可以吃住在那里,正巧滑雪场缺人做饭,老徐的老伴便接下了这份工作。

  冬天老徐烧锅炉,夏天滑雪场改项目,他就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老两口每天生活得很开心。

  “我们这工作没啥技术含量,不像有一些老年人有技能,退休后被返聘回原单位,工资给得挺高,我们这行只要有责任心就行。”老徐说,自己和老伴每年收入不少,钱花不了多少,本想补贴给孩子,但孩子说啥也不要。

  记者了解到,有很多老年人退休后找活干,他们觉得钱多钱少没有关系,再就业也不完全是为了挣钱,在乎的是工作带来的快乐,他们认为“有事干脑子不闲着,不得老年痴呆,也能锻炼身体”。

老年人再就业被欠薪

  应聘保洁员被拖欠工资

  “我在商场干了12天,至今没给钱。”

  3月27日,家住让胡路区70岁的朱大爷来到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朱大爷讲,2021年11月6日,他被劳务派遣公司派到商场做保洁员,大班每天90元,他工作了12天因为活太累不干了,不想商场物业以工作没到一个月为由,拒绝给付工资。

  朱先生找到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公司称商场没有把钱拨给物业,物业没钱支付,后来因一些特殊原因,一拖就是一年多。

  “我这么大岁数了,干点活不容易,必须得讨个说法。”

  采访中朱大爷说,经过和商场物业沟通,了解到这几年物业换了好几个经理,签字支付工资的时候通知朱大爷来签字,但他没来,所以漏掉了,承诺过几天就给钱。

  有利:

  一定程度上防得抑郁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老年人再就业,大家所持观点不同。

  在医院工作的张先生认为,很多老年人虽然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身体仍然健康,劳动能力依然合格,同时有着比年轻人更加丰富的人力、文化资本,尤其是一些对知识、经验要求比较高的特殊行业,如医生、教师等,这些人如果能重返劳动力市场,参与社会建设,对经济发展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老人每天有点事情做,有点小盼头是好事。”家住让胡路阳光嘉城小区的宋可认为,老人退休后找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未尝不可,但一定要签订劳务合同,保障好自身权益。

  那么,老人再就业对身心健康有好处吗?

  市第三医院心理专家杨海波说,老人再就业可保证老人与外界接触,增加了人际交往,一定程度上防得老年抑郁症。

  另外,老年人再就业可以发挥余热,让自己的人生价值得以实现,满足心理需求。

  此外,杨主任指出,老年人再就业要“量力而行”,不要劳累,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这份工作可能没有太多金钱回报,但要给老年人以丰富的心灵回馈。

资料片

  有弊:

  体力“打折扣”不能劳累

  “岁数大了,身体肯定不如年轻人,劳累容易引发疾病。”

  家住让胡路一区的王超说,父亲退休后想去找份打更的活,她说啥没同意,她觉得父亲岁数大了出去干活,家人都不放心,退休后就应该享受生活,没事出去旅旅游,最重要的是父亲出去工作,邻居们会认为子女不孝,所以反对父亲再就业。

  还有人认为,老年人年纪大了,精力、体力等方面都打了折扣,并不是每位老年人都适合再就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

  黑龙江中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华政勇说,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未将退休再就业人员纳入保护范围,用人单位和返聘人员不能依据相关劳动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由于缺乏配套的老年人才市场引导机制,老年人再就业一般是靠他人介绍,很容易吃“哑巴亏”。

  此外,许多老年人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一旦出现纠纷,其加班补偿、解除合同补偿等相关待遇难以获得支持。

  华律师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职工才属于工伤事故的主体范围。

  所以老年人找工作时,不能碍于情面或者是熟人介绍,只求干活领工资不谈保障,就业时一定要和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此外还应该明确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意外伤害险等权利和义务。

  文/摄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邹影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30

标签:再就业   老年人   烧锅   有利有弊   量力而行   滑雪场   老伴   岁数   劳务   大爷   父亲   商场   老人   工资   人士   物业   记者   建议   工作   专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