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电话卡千万别这样用!三明有人上当

只要用手机群发几条短信

打几个电话

就能拿“好处费”?

千万要警惕!

不知不觉中

你已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4月11日,大田公安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不法分子引诱在校学生通过拨打电话实施诈骗。大田公安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该线索展开研判,力求实现全链条打击,斩断伸向校园的黑手。

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该团伙利用部分在校学生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的弱点,引诱学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并诱导学生参与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

民警在锁定犯罪嫌疑人确切身份及落脚点后,研究制定详细的抓捕方案。4月18日,民警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廖某、吴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捣毁该涉诈窝点,现场查扣大量手机及电话卡等作案工具。

经审查,犯罪团伙成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10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1.“两卡”指的是:

银行卡、电话卡及物联网卡、对公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收付款二维码等。

2.涉及“两卡”违法行为有哪些?

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牟利、为他人开设对公账户、将收付款码交给他人使用等。

3.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做到:

“两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非法出租、出售,坚持“谁开卡,谁负责”的原则。不要为贪图眼前小利,帮助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两卡”从事灰黑产业。否则轻则受到限制办卡等信用惩戒或行政处罚,重则可能涉嫌犯罪。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

4.相关法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大田公安

新媒体编辑:曹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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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5

标签:电话卡   银行卡   好处费   拘役   供认不讳   灰黑   大田   在校学生   犯罪嫌疑人   团伙   信息网络   民警   账户   群众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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