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口普法|税法红线不能踩 依法纳税记心间

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近年来,加油站等企业发展迅速,遍布了城市各个区域,既方便了消费者,也为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与此同时,由于支付手段的蓬勃发展以及居民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加油站偷逃税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焦点。依法打击加油站偷逃税,不仅涉及消费者的利益和国家税收安全,同时对维护地方经济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某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举报,称市内某加油站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检查人员立即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加油站进行立案检查,通过对加油消费者、加油站工作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到大多数消费者加油后并未主动索要发票或加油站以机器故障为由不予开具发票,加油站存在大量未开票收入不进行纳税申报,发现该加油站存在通过少计应税收入手段,逃避缴纳税款行为。

【调查处理】

某市加油站逃避缴纳税款案件立案后,检查人员通过内查外调,发现涉税疑点,固定违法证据。最终查实该企业隐匿收入3000余万元,市税务局依法向其下达《税务处罚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相关税款,并处以罚款250余万元。同时,举报人获得相应举报奖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涉税条款第五十二条〔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5.《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对实名检举人给予相应奖励。

【典型意义】

(一)广泛宣传引导。针对加油站存在的账外经营问题,一是要宣传成品油行业政策法规重要意义,加强对加油站管理者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宣传教育,重点对加油站使用个人收款码、第三方收款等非公户收款方式并频繁更换情况进行治理,不断提升其纳税遵从度。二是持续开展宣传普法活动,提高消费者索要发票意识。三是引导加油站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执业准则,促进加油站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偷税严打、违法严惩的社会环境和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系统监控。上游炼厂在供求市场中处于寡头垄断地位,仍有不带票销售现象,从源头上助长了加油站账外经营行为。针对偷逃税问题,不能就“加油站”论“加油站”,应对行业进行关联式、系统性管理研究,税务部门应组建专业团队,定期开展纳税情况分析对比,查处经营行为异常、税负偏低、申报不实、虚假抵扣等行为,从而优化、完善加油站涉税问题管理。

(三)完善数据共享。加油站属于特殊行业,涉及的管理部门众多,税务机关因职能受限、部门配合程度不高等因素影响,取证手段有限,取得的原始证据资料对日常管理工作支撑不足。针对管理手段有限、税务部门取证难的问题,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从应急管理部门获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新增、变化、关停信息;定期从商务部门获取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新增、变化、关停信息;定期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获取电子运单信息;定期与市场监管部门、经信部门、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开展联合研判、监管、打击,形成共治合力。

(记者 徐垒垒 通讯员 李建梅 潘星宇)

第六十八期供稿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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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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