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养老金调整通知公布了?6000以上停涨,以下涨6%可行吗?

4月19日养老金调整通知公布了?6000以上停涨,以下涨6%可行吗?

在4月19日,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023年养老金调整通知,确定了养老金第19次连涨正式开启,紧接着,在六月一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就是七月底之前,就已经提出了要补齐的要求可行吗?

从各个省市的养老金发放日期来看,基本上都是在每个月的中下旬进行发放,如今六月已经过了一半,大多数省市的养老金都已经发放完毕,但是还没有一个省市发布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这个情况来看,这个月的补发很可能是来不及了,所以基本可以肯定,每个省份都会在7月份补发。

第一,退休金已经提高,要在全国范围内一揽子定好比例,不然会对参加保险的人的热情造成极大的影响。

2014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企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计算方法逐渐趋于统一,在2024年9月30日以后,这两种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将完全一致。

从2016年起,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都是同步上涨的,例如在去年的调整通知中,就有这样一句话:并实现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的统一。

所以,养老金的调整,应该一视同仁,不能歧视那些退休的人,他们交的钱多,拿的钱少,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把他们的工资提高3%,把企业退的工资提高8%,那么谁还会愿意多交钱?养老基金的破产是必然的。

第二,多缴多得

为什么有些退休职工,每个月的退休金都能拿到5000元以上?说到底,还是交了更多的退休金!按照“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基本原则。



如果想要在退休后获得更多的养老金,那么在年轻的时候就需要多缴一些养老保险,让个人账户的余额变得更高!因此,按照投入产出相等的原则,不可能因为他们缴纳的钱多,而不能因为他们缴纳的钱多而不调。


那么,在待遇的倾斜上,就可以对高龄、转业、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给予特别的待遇。如果一成不变,超过6000元就停止上涨,低于6000元就只上涨6%,那就不能满足特殊群体的需求,也不能让养老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违背,将导致社会保障制度的“懒惰”。

养老金的支付原则是:缴纳得越多,缴费时间越长,支付得越多。个人的投资越大,得到的回报就越大,如果我们对高收入人群的退休金水平进行人为的压低,就是违背了基本的退休金原则。这必然会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也极易引发社会矛盾。


同时,也会从侧面传达出参保的个人不缴费或少缴费,将来也可以领取高水平养老金的错觉。这无疑会挫伤参保人的积极性,使一部分社会“巨婴”坐等着国家有关政策向其倾斜,从而给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带来负面影响。

截止到四月十九日,退休金的调整方案尚未发布。今年的调价计划,就是要提价控高,分阶段上涨,6000元以上停止上涨,而在6000元以下上涨6%则不可能。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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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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