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8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信息显示,福建中恒永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存在虚构药品流向、计算机GSP系统所载明数据与实际不符、企业负责人未全面履行负责企业药品经营管理、销售部分药品时未做到票、账、货、款一致、人为修改温湿度监测数据等违法情形,被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款1550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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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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