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航运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航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鼓励航运企业及船员自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我局修订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fuzhuangzhi@msa.gov.cn;
2. 传真:010-65292875;
3.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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