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利益保护案”续:水利局强拆水上项目被判赔一千万

部分建筑及逃生通道被强制拆除后,水上项目水然居成了孤岛。(南方周末记者 翟星理/图)

2023年春节后,商人金德星处理掉在深圳的最后一部分工厂设备。此前他已经陆续卖掉了在深圳的房产、厂房和设备,筹钱专门在浙江龙泉市(丽水市代管的县级市)打官司。

55岁的金德星是浙江金华人,2010年与龙泉市水利局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后因环保压力,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对金德星投资的“水然居”项目实施强拆。

金德星随后发起了一系列诉讼,包括要求确认强拆违法、申请赔偿等。

法院认定,金德星一方因政府招商引资而来投资,且在政府承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先后注入大笔资金从事建设、经营,有理由认定已经得到龙泉市相关政府部门的允诺,根据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判令龙泉市水利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信赖利益损失,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信赖并为此发生了费用,后因前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未成立或者无效,该费用未得到补偿而受到的损失。(详见南方周末2022年6月10日报道《水上项目遭强拆,水利局因违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被判赔》)

诉讼中,金德星索赔各项损失共计约1.3亿元。在丽水市,此类行政诉讼均由云和县法院受理,2022年11月,云和县法院作出判决,金德星获赔约1000万元。

但金德星和龙泉市水利局对赔偿金额均不认可,都上诉至丽水中院。因本案情况特殊,丽水中院未能在审理期间内作出判决,延长审理期限至2023年6月19日。

环保督导后“风云突变”

金德星的投资项目为紧水滩库区生态休闲有机农业开发,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金德星将该项目命名为“水然居”。

与龙泉市水利局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约定,龙泉市水利局对该项目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并为该项目争取招商引资及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2014年12月至2016年,龙泉市政府三次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推进水然居项目,就该项目面临的部分手续欠缺等问题给出折中解决方案:允许水然居试营业。金德星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欠缺手续的原因复杂,作为投资方,他一直要求龙泉市相关部门履行合同约定,“但是一个环评报告,从立项到出报告他们就用了6年时间”。

水然居二期建设完工后,生意也达到顶峰。但因环保督导力度突变,水然居的好生意也仅仅维持了一年。

2017年8月27日,龙泉市人民政府收到相关部门交办的环保督导信访转交件,要求查处紧水滩水库违建餐饮、废水直排水库造成的污染行政违法案件。次日,龙泉市环保局责令金德星的公司立即停止生产。

此后一年,金德星与龙泉市相关部门进行拉锯战。

2018年6月30日,龙泉市水利局对水然居的部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强制拆除。水然居主体建筑全部位于库湾的水面上。逃生通道被拆除后,虽然建筑的主体部分并未拆除,但水然居成为一个孤岛,无法经营。

金德星将龙泉市水利局告上法庭。2018年11月,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强拆违法。金德星据此向龙泉市水利局申请国家赔偿,但被驳回。

2019年8月,金德星再次将龙泉市水利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违法强拆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判金德星败诉。金德星上诉后,丽水中院引入了“信赖利益”保护的裁判原则,确认龙泉市水利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龙泉市水利局于2021年7月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金额为12.8360万元。

认为赔偿数额过低,金德星又上诉至丽水中院,中院指定云和县法院受理。

原、被告都不服

2022年4月、11月,云和县法院两次公开审理此案。

金德星一方的诉求为,龙泉市水利局、项目所在地的道太乡政府赔偿建筑被拆损失、利息支出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剩余承包费用共计约1.3亿元。

这次庭审中,龙泉市水利局、项目所在地的龙泉市道太乡政府均承认金德星一方应享有信赖利益,但在具体赔偿数额、责任承担比例方面,与金德星一方有分歧。

龙泉市水利局辩称,金德星一方明知自身手续不全且在政府部门多次致函催促整改的前提下仍然无法整改到位,因此金德星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而“基于信赖利益产生的损失很小”;金德星一方主张的1.3亿元赔偿,其中有七千余万元系道太乡政府招商引资而来,即便要赔偿基于信赖利益的损失,也不应该由龙泉市水利局承担。

道太乡政府辩称,自己根本不是适合被告,水然居项目也不是他们招商引资而来,而是龙泉市其他地方的招商引资项目迁移而来。

云和县法院最终认定,水然居项目确系龙泉市水利局招商引资项目,且投资协议已约定由龙泉市水利局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但后续水然居部分建筑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被强拆。

基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云和县法院审理认为,龙泉市水利局、道太乡政府应对金德星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承担主要责任。2022年11月,云和县法院作出判决,就赔偿数额问题,法院认定两被告承担金德星一方建筑投入损失、剩余承包费用共计约1000万元,对金德星一方主张的利息支出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不予支持。

得知判决结果后,金德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且不说利息支出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仅仅就建筑投入损失这一项的金额认定我就不认可,太低了。”

龙泉市水利局也觉得“冤枉”。该局的上诉状显示,“即使存在信赖利益损失,龙泉市水利局也仅应承担次要责任,绝非主要责任”,且法院认定的赔偿金额过高。

丽水中院受理了双方上诉,并于2023年1月16日开庭审理。2023年3月16日,金德星接到丽水中院通知,称本案因情况特殊,未能在审理期限内作出判决,延长本案审理期限至2023年6月19日。

金德星的上诉状详细罗列了能够证明水然居项目实际投资成本的证据,并再次主张利息支出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希望能给这4年的维权划上个句号”。

南方周末记者 翟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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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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