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办理程序如何规定?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优惠政策?
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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