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122亿变1亿!阿里巴巴巨额减资,这个锅财务不背!

阿里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商平台,想必大家应该再熟悉不过了。

就在前几天,它的一个“大动作”瞬间引发各界热议,翅儿也看得一脸震惊

杭州阿里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122亿元减少到1.05亿元变更缩水到原值的1/100不到️

且本次减资不涉及股东变动,减资前后该公司都由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100%控股。

就在很多人都猜测阿里为什么这么做时,阿里相关人士作出回应:

网传“杭州阿里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监管要求减资”消息不属实,系公司正常工商登记变更。此次调整也与阿里组织调整无关

翅儿只能说大家不必盲目猜测,理性看待即可。

但是话说回来,关于“减资”这个问题,有学员之前经常会在直播间询问,今天翅儿就展开来说说。

首先我们来看,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有哪些?

它可以分为这几种情况:公司严重亏损、公司资本过多、解决出资瑕疵、减轻股东实缴压力、投资的快速回收、公司分立等。

正常来说,有减资需求的公司,一般都是原有资本过多,对于公司业务而言,资本过度剩余。

如果继续保持原有资本不变,则必然会导致资本沉淀在公司,最后造成闲置和不必要的浪费。

而且,由于减资存在同比减资不同比减资两种情况。

不同比减资会直接突破公司设立时的股权分配情况,只需要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就可以做出不同比减资决议。

但是,实际情况是以多数表决形式,改变公司设立时经发起人一致表决所形成的股权架构。

所以翅儿想说,对于不同比减资,在全体股东或者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情况下,应当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那么,减资在会计和税务的处理上又是怎样的呢?

来,翅儿带大家一一分析

1、法人股东减资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我们以法人股东的身份减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

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也就是说,法人股东减资或撤资收回的资产一共分为三个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所以翅儿提醒⏰大家,法人股东减资或撤资收回的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只有第三部分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款

2、自然人股东减资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如果我们以自然人股东身份进行减资又是怎样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1号公告)规定: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

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从上述文件可以看出:自然人股东减资,分回的资产扣除初始投资成本后的部分,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翅儿这里提醒大家注意⚠️:

个人所得税没有区分超过的部分中,是否属于被投资企业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税收利润分到股东层面形成的股息性收益,这一点与企业所得税是不一样的。

之所以没有加以区分,是因为股息性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税率都是20%

但同样也有可能产生差异,比如:

被投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其外籍个人股东做减资或撤资时,分回的资产中对应的属于股息性的收益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确认股息性质所得

3、 法人股东减资的会计处理

法人股东减资的账务处理主要区分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核算:

(1)采用成本法核算时的处理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撤回、减少时的账务处理:

按实际收到的款项(指收入款项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下同),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撤回、减少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按已确认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如果撤回、减少的投资已提减值准备,也应该同时结转;

如果收到的是存货、设备等实物资产,有进项税额且能够抵扣的情况,分录借方科目还需要作相应的增加。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处理

我们继续看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撤回或减少时的账务处理:

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投资的调整账户余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科目,

按该项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

按已确认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所以翅儿想说,如果撤回或减少投资前,因确认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有计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

还应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如果相关投资撤回或减少前已提减值准备,或者收到的资产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分录借方科目还需要作相应的增加。

假设权益法下按规定已确认递延所得税,那我们确认撤回或减少投资时应予转回:

借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或者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减资的全部内容了,大家还有哪些不明白的,欢迎随时提问哦。

如果你在读文章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需要讨论的,直接在评论区留言,翅儿会第一时间回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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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标签:股息   股利   阿里巴巴   个人所得税   款项   所得税   巨额   科目   所得   股东   资产   财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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