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职工医保缴费率下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还有这个新消息

最近,成都、南京、苏州、北京四个城市发布了关于医保、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新消息!为大家汇总了一下。


成都


成都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从2023年4月1日起,各区(市)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现就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后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一)从2023年4月1日起,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890元


(二)从2023年4月1日起,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773元


南京:


南京市印发《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持续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率等三个方面对医保缴费进行优化调整。


4月6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解读了《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通知》。


一、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再次降低单位缴费率1个百分点,即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率由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下调至7.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个人缴费率2%维持不变


2023年1月至3月,参保单位已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按新费率重新核定应缴额,差额部分退还至参保单位在医保信息平台登记的对公银行账户。


二、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4月1日起,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至4494元、缴费工资基数上限调整至24042元。


三、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率


4月1日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在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7%与个人缴费率2%之和的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即缴费率由原来的9%降为8%。


以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例:


政策调整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为4250元,缴费率为9%,实际缴费额为392.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


政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为4494元,缴费率为8%,实际缴费额为369.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缴费额下降了23元/人月。


苏州:


近期,江苏省苏州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


自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职工工资总额的7%下调为6%。工业园区不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按照7%执行。不足缴费年限补缴费率不变。


北京:


北京人社局发布《 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告》。



一、缴费标准


参保人可在此区间内自选保费金额。

最低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9000元


二、缴费时间


2023年4月1日—12月10日


三、补贴标准


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时,可按不同缴费标准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 选择1000元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


➤ 选择2000元至4000元以下(不含4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


➤ 选择4000元至6000元以下(不含6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


➤ 选择6000元至9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


四、办理渠道


首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专区”、“北京人社”APP线上服务自助办理,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已经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无须再次办理参保登记,直接缴纳相关费用即可。


四种缴费方式


➤ 第一种是银行代扣缴费,税务部门通过委托银行进行批量扣款。如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1到2个工作日扣款。参保人员需提前在缴费银行卡内预存足够金额。


➤ 第二种是银行APP缴费,参保人可登录银行APP办理。


➤ 第三种是银行柜台缴费,参保人需携带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代缴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参保人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前往协议银行网点柜台办理。


➤ 第四种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官网办理。


五、优惠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市面向三类人群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政策。


优惠人群


本市户籍人员当年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同时又是:

● 城乡居民低保人员

●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代缴标准


➤ 对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和非重度残疾人,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50%,由政府代缴保费,目前为500元;


➤ 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和重度残疾人,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100%,由政府代缴保费,目前为1000元。


办理方式


这三类人群在完成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后,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代缴保费。


此外,这三类人群也可以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一件事”场景服务中的“困难人员救助”或“扶残助困服务”模块,办理申请代缴保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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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4

标签:医保   职工   标准   保费   基数   费率   成都   新政   工资   失业保险金   单位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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