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小托班”的现实意义

默 达

据报道,多地幼儿园试点“小托班”,对0—3岁低龄儿童提供托育服务,引发广泛关注。

统计显示,我国3岁以下儿童入托率不超过6%。扩大托班的开设规模,是优化生育配套政策的重要举措。《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需要借助多种形式扩大托育服务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开设托班有助于为许多双职工家庭“减负”。当下,对于不少年轻父母和双职工家庭而言,无人看管孩子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生育意愿。提供方便易得的托育服务,幼儿园是重要载体,有着较好的现实基础。

托育服务的基础是“托管”,目标是“育人”。各地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实践中,游戏和户外活动仍是主体,规则意识的培养、生活习惯的锻炼也穿插其中。部分托班的教师会针对托班中不同年龄儿童的特点,开展语言、认知、动作、感知觉、社会行为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不失为有益的尝试。幼儿园托班做到有“托”更有“育”,对孩子的身心发展和社会功能获得有所裨益,也可为其他托育形式提供借鉴。

当前阶段鼓励托班试点,如何整合并延伸既有资源十分重要。幼儿园有场地、有资质、有资源,更为重要的是有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队伍。有条件的幼儿园降低年龄门槛,单独设置“小托班”,扩大了低龄托位的供给规模。同时也能够借此机会积极探索,总结形成“幼托一体”的办学模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适合托班教学的复合型人才。各地盘活幼儿园存量资源,抓好人才培养储备工作,有序扩大托班招生规模,既是着眼当下的托育需要,也要为未来推广铺开作准备。

要实现幼儿园托班的长期发展,既要抓好资源布局,也要遵循发展规律。成本问题一直是困扰托育规模增长的一道坎:对服务提供者而言,“钱少事多风险高”有待破局;对家长而言,“便宜的怕教坏,贵的又去不起”并非虚言。采访中,多位园长、投资人表示,“托费仅够发工资”“回报率低于幼儿园业态”。当前阶段,托育服务仍缺少统一的指导定价和明晰的服务标准,需不断完善出台相关指导文件,让以托班为代表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形成体系。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出台的《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不仅明确指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儿童”,同时也对活动空间、分区设施、师资配比等细化了标准。期待“小托班”能够融入幼托一体的发展模式中,助推托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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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0

标签:教育厅   双职工   广东省   有条件   试点   幼儿园   形式   规模   儿童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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