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轻信网上专家

我们用手机经常能刷到这样的短视频,一些网上理论专家言之凿凿,教导企业如何进行注册资本实缴和税务筹划,以节省资金,不明真相的企业老板如果遵照执行的话,很可能就掉坑里了。举例如下:

例1:专家教导老板注册公司后,花几万元购买一个专利,然后请评估公司将专利价值评估至1亿元,再将专利交给公司,作为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

上述操作是否可行呢?我们知道,专利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是无形资产,看看税务部门对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相关征税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这个规定,老板将评估价值为1亿元的专利实缴公司,相当于转让1亿元资产给公司,按财产转让所得的20%计算个人所得税,即1亿元减除购买专利的成本和评估费,余额就按9千万元计算,应该缴纳所得税1800万元。

另外,该老板转让专利这一无形资产,应该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按1亿元的销售额计算,要缴纳600万元增值税,还要附加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约60万元。

专家教导的这一操作还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或股东虚假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处以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约500万元至1500万元的罚款。

以上共计约2960万元至3960万元的负担,老板你品、你细品,这种骚操作,受得了啵?出这个主意的专家是个伪专家,是真正的“砖家”,千万别信。

例2:专家教导企业老板购买文物、字画等艺术品,然后进行折旧、摊销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干年后老板将折旧、摊销完成了的文物、字画再出售,销售所得由老板个人收入腰包。

这一操作,现在也是不可行的。根据税务部门有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例3:某短视频说,马总准备从公司提现2亿元,在北京购买一个四合院,为了避免从公司提现而要缴纳40%的税,建议先由公司直接出资购买四合院,然后将四合院股权转让给马总,马总再将四合院协议租给公司(年租金2000万元),房屋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公司承担且房屋使用人为马总,这样操作不但不用交税,水电物业费等还可以抵税,堪称完美的节税方案。

这个骚操作,我只想“呵呵”两声。这里面有这么几个错误:一是四合院是房地产,不是股权资产,不能按股权转让给马总;二是假如四合院能按股权转让,那么马总是要从个人腰包掏2个亿的股权转让款给公司的,而马总的初心是不想个人掏钱,是想用公司里面的钱办事;三是马总将四合院租给公司,每年要缴纳约320万元个人所得税,另外还要按2000万乘以1.5%缴纳增值税30万元、附加税费约3万元;四是整个交易过程会产生税费,如公司将价值2亿的四合院转让给马总会产生5%的增值税约1000万元,附加税费约100万元。

大家看看,自称无需交税的完美方案是不是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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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8

标签:摊销   专家   增值税   四合院   税务   老板   资产   专利   操作   网上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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