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劳动者 可申领1500元新增岗位补贴

泉州网4月10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骆玲)来自市人社局的消息,为进一步保障泉州市企业用工需求,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七条措施的通知》,对首次来闽就业和省内新就业人员,稳定就业的,并在我省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且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参保期限为今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劳动者,每人可申领1500元的新增岗位补贴。

据了解,补贴发放形式主要有两种:对省级下发的符合条件数据所涉及人员会直接发放,主动将新增岗位补贴资金发放至劳动者的福建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此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须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无法通过社保卡账户发放的人员,可提交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窗口申报,并填写《2023年度个人申领新增岗位补贴登记表》,受理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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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7

标签:劳动者   财政厅   工稳   泉州市   岗位   福建省   养老保险   原件   登记表   复印件   账户   社会保障   期限   人员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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