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费用如何报销?

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03015的网友留言咨询:怀孕期间以及生孩子产生的费用,在男女都有社保的情况下,如何报销?期间需要用医保缴费吗?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吗?请给予详细回复,谢谢。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医保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女职工生育当月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满3个月(含异地转移接续时限,不含补缴时限)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住院分娩时发生的生育、生育引起疾病和合并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与参保职工据实结算,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1000元,与生育医疗费用合并支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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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6

标签:胶东   在线   产前   生产过程   当月   时限   医保   定额   医疗机构   待遇   费用   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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